95书阁 > 都市小说 > 滚烫年代:从草莽到一世豪雄 > 第五十二章:成名黄埔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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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扇侧门轰然打开,八条壮汉抬着一块三丈长的木板走出来,木板上密密麻麻插满了竹签。

每一根都用老毛竹削成,三尺长,前端削得尖利如狼牙,表面还故意留着倒刺,泛着幽幽的青光。

竹签间距极窄,仅容一只脚落下。

那是“竹刺路”。

二十一步,步步刀山。

王东低声道:“满仓哥……再想想?”

我摘下拐杖,递给他。

然后,低头,开始解鞋带。

顺子红了眼:“满仓哥!让我替你!”

“闭嘴!”我吼了一声,声音炸在屋子里:“这是我的路!谁也不许替!”

我脱下左脚的布鞋,脚底已经起茧,可我知道,那层茧撑不过五步。

右脚石膏夹板碍事,我咬牙,一手撑墙,一手去解固定带。

陈青松忽然道:“你右腿动不了,我准你拄拐走第一趟。”

我抬头:“不用,该怎么走就怎么走,一切按照码头的规矩来。”

夹板拆到一半,脚刚落地,钻心的疼就窜上来。

可我没哼一声。

我深吸一口气,赤脚踩上第一根竹刺。

“嗤——”

竹尖刺穿脚底老茧,血瞬间涌出,顺着竹签流下,在木板上汇成一条细线。

我咬牙,第二步。

又一根刺穿,更深。

第三步,脚底像被一万根针同时扎进骨髓,我膝盖一软,差点跪下,硬是用拐杖撑住身体,没倒。

第四步,第五步……

每一步,都像在踩烧红的铁钉。脚底的皮肉被竹刺撕开,血越流越多,脚印一串串,暗红,粘稠,滴在木板上,发出“嗒、嗒”的轻响。

可我没停。

第十二步,右腿夹板随着脚步晃动,每一次震动都像有铁钉在骨缝里搅。

我额头青筋暴起,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

第十五步,左脚小趾被倒刺划破,整根脚趾血肉模糊。

第十七步,我开始眼前发黑,耳边嗡鸣,呼吸像破风箱。

第二十步,脚踩下去,竹刺直接刺穿脚心,卡在骨缝里。我闷哼一声,身子剧颤,却依旧站着。

第二十一步。

我抬起血肉模糊的脚,狠狠落下!

“咔嚓!”

竹刺断裂,血喷如泉。

我站在终点,摇晃如风中残烛,可腰,没弯。

屋里死寂。

陈青松缓缓起身:“第一趟,过。”

我喘着粗气,脚底像两团烧红的炭,可我笑了。

“第二趟。”我说:“开始吧。”

我转身,一步一步,踩着自己刚刚留下的血印,原路返回。

这一次,竹刺上沾满了血和皮肉,更滑,更锐。每一步落下,旧伤撕裂,新伤叠加,脚底早已没了皮,只有血肉模糊的筋膜和裸露的骨膜在摩擦。

第八步,我跪倒了。

屋里有人笑。

陈青松却抬手,止住笑声。

我用双拳撑地,一寸一寸,把身体抬起来,脚再度落下。

第九步。

第十步。

第十三步,血顺着小腿往下流,浸透裤腿,滴在地上,汇成一滩。

第十七步,我吐了口血,可还是往前走。

第十九步,视线全红,像隔着一层血纱。

第二十步……第二十一步。

我又站到了起点。

没人说话。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两只脚掌几乎看不出原形,血肉模糊,竹刺扎在皮肉里,像插满了牙签。

可我还站着。

“第三趟。”我声音沙哑:“走完,就能走货了,是吧?”

陈青松终于动容,眼神里多了点什么。他缓缓点头:“走完,十七号码头,你的货,随时走。”

“别说一个狗屁镰爷,就是青堂鬼手张爷来了,也是这个理。”

我笑了,血从嘴角溢出,混着汗滴在胸前。

然后,我转身,赤脚,踏上第三趟。

这一趟,我没再数步数。

只知道疼。

疼到麻木,疼到灵魂出窍。

只知道往前。

一步,又一步。

血脚印从起点,一路延伸到终点,连成一条红路。

第十五步,我倒了。

可倒下那一瞬,我用胳膊肘撑地,爬。

第十八步,爬不动了,我就滚。

竹刺扎进膝盖、手臂、肋下,可我还是在前进。

第二十一步——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翻过身,仰面躺在终点,胸口剧烈起伏,像条离水的鱼。

可我的脚,踩在了最后一步。

屋里死寂。

良久,陈青松缓缓起身,走到我面前,低头看着我,眼神复杂。

“林满仓。”他低声道:“你不是愣头青,你是疯子。”

我咧嘴,笑了。

他忽然伸出手,不是打,不是推,而是轻轻扶住我的肩膀,把我拉起来。

“从今天起。”他一字一句道:“虹桥三街的货,走十七号码头。青堂护你,一条船都不许断。”

我靠着墙,喘着气,血顺着全身往下滴,可我点头:“谢了,陈堂主。”

他盯着我,忽然道:“赵乾坤要你跪,你偏站着走完了六十三步刀山路。”

他笑了,笑得狠,笑得痛快:“我看出来了,你未来必然是一只踩着血路爬出来的恶鬼!”

我闭上眼,轻声道:“只要能站着……是人是鬼,都无所谓。”

“回去吧。”

“明天我会亲自去厂子里接货的,这可是我陈青松给你的面子,林满仓。”

“整个沪上滩,他们都是自己把货送到我的码头,你是头一号。”陈青松浅笑着说道。

——

一辆破旧的板车,吱呀作响地碾过巷口。

我躺在上面,盖着一条沾满血渍的旧军大衣,两条腿像被扔进熔炉里烧过一遍,右腿的石膏早就拆了,取而代之的是层层裹着的渗血纱布,脚底已经看不出皮肉,只剩一片暗红的烂肉贴着骨膜。

每一次颠簸,都像有人拿凿子在骨头缝里搅。

顺子、老四、阿福三人一言不发地扶着车,眼睛通红,走路都带着颤。

王东走在最前头,手里拎着从青堂带回来的一壶药酒。

那是陈青松亲自给的,说是止血镇痛的秘方,可光闻那味道就知道,是拿蛇胆、蜈蚣和七十二度的烧刀子泡出来的。

板车停在厂子门口。

林雪就站在那儿。

她头发扎得一丝不苟,可脸色苍白得像纸,没跑过来,也没喊我的名字,只是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