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都市小说 > 滚烫年代:从草莽到一世豪雄 > 第五十一章:十七号码头,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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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去!”王东站起来。

“算我一个!”老四吼道。

“算我一个!”阿福抹了把脸。

林雪看着我们,嘴唇微微发抖,却终究没再开口。

我转身,看向王东:“说吧,哪个码头?”

王东沉默几秒,终于低声道:“十七号码头。”

“青堂,九堂。”

“堂主陈青松管的。”

“他跟三十二号的镰爷有仇,二十年前为了一个女人,火拼过,死过七个人。他们见谁都想踩三十二号一脚,所以……或许会愿意收咱们的货。”

我点头:“那就去十七号。”

“可你得知道——”王东盯着我:“陈青松的规矩更狠。竹刺路是二十一步,每一步都削得像狼牙。而且……他要看诚意。”

“什么意思?”我问。

“意思是你不能只走一趟。”王东声音压得极低:“他要你走三趟。一进、一出、再进。三趟走完,才算净身入道。”

屋里又是一片死寂。

顺子腿都软了:“三趟?二十一步?满仓哥你……”

我笑了,咧开嘴,血混着酒在嘴角拉出一道红丝。

“不就是六十三步吗?”

我拄着拐杖,一步步走向门口,右腿的夹板“咯吱”作响,像是某种老旧机器在为出征前的战士奏响战鼓。

“王东哥,”我站在门前,手搭在门框上,回头一笑:“明天天亮前,带路。”

门开,夜风灌进来,吹得桌上的煤油灯“啪”地一声,火光跳了三跳。

林雪站在灯影里,没再阻拦。

可她轻轻说了句,没人听见,却重重砸在我心上:“……别死在外面。”

“我在家等你。”

——

天还没亮,雾气像浸了水的棉被,沉沉压在十七号码头的铁网围栏上。

海风带着咸腥和锈味,刮在脸上像砂纸打磨。

我和王东走在最前面,顺子、老四、阿福跟在后面,脚步很轻,可心跳却重得能把地面砸出坑来。

王东一路上几乎没说话,只时不时回头看我一眼,眼神里有担忧,也有敬畏。

“满仓哥,真要走三趟?”顺子终于憋不住,声音有点发颤:“二十一步……三趟就是六十三步,每一步都扎进肉里,这哪儿是人受的?”

我没回头,只低声说:“人不受的,牛马才受。可咱们偏要做人。”

老四咬牙道:“要是能打,老子宁愿提刀上!这算什么?拿身子去换活路?”

“这就是码头的规矩。”王东低声道:“你不服?那就永远别想走货。你要站着活,就得先跪着走。”

我拄着拐杖,右腿的夹板被夜露打湿,发出细微的“咯吱”声,像是骨头在摩擦。

这腿还没好,走一步都疼得钻心,可我知道——今晚这步,非走不可。

十七号码头的大门是两扇厚重的铁皮门,斑驳的红漆剥落得像干涸的血痂。

门边蹲着两个穿黑褂子的汉子,肩宽背厚,脖子上青筋盘着,像老树根。

他们看见我们,连眼皮都没抬。

王东上前一步,拱手:“兄弟,我等求见陈堂主,有要事相商。”

其中一个汉子冷笑:“堂主睡了。滚。”

王东不动:“虹桥三街,求见陈堂主,为的是趟路入道。”

那汉子猛地抬头,眼神像刀子一样剜过来:“三街?林满仓?就是那个惹了赵乾坤,剪彩被倒猪血的瘸子?”

我往前半步,拐杖顿地:“是我。”

汉子盯着我看了几秒,忽然咧嘴笑了,转身朝里头喊:“堂主!有人送菜来了!”

屋里一阵低笑。

片刻后,铁门“嘎吱”一声推开,一股浓烈的烟草味混着劣质白酒的气味扑面而来。

屋里灯火昏黄,一排排粗木长椅,墙上挂着几把砍刀,刀刃闪着幽光。

正中央,一张老式红木太师椅上坐着一个人。

陈青松。

他年纪约莫五十上下,身材并不高大,却像一块压在地底的黑铁,沉得让人喘不过气。

身上只穿了件白色圆领汗衫,袖子卷到肩膀,露出两条青筋暴起的手臂,上面纹着两条纠缠的蛇,蛇头在手腕处咬住一颗骷髅。

他胸口敞开,一把老式铜钥匙挂在脖子上,垂在胸口正中,像挂着一把锁。

他没戴帽子,头顶剃得发青,眉骨突出,眼窝深陷,右耳缺了一角,据说是二十年前那场火拼时被镰爷亲手咬下来的。

他坐在那儿,没动,只拿一双浑浊却锐利的眼睛,一寸一寸地打量我。

“林满仓?”他终于开口,声音像是从井底爬出来的,低哑,带着砂砾的摩擦。

“是我。”我拄着拐杖,没低头。

他慢慢抬起手,指了指我右腿的夹板:“腿伤着?”

“摔的。”我答。

“赵乾坤摔的?”他嘴角一扯,露出点笑,却不带温度。

“不是。”我摇头。

屋里一阵轻笑。

陈青松却不笑,只是盯着我:“我听说了你跟三十二号的事。剪彩那天,赵乾坤带人倒猪血,你当着所有人面,把红绸剪了。”

“嗯。”我点头。

“还说,码头又不是他赵乾坤一个人的。”

“我说了。”我直视他眼睛。

他忽然笑了,笑得肩膀抖,笑声在空旷的屋子里回荡:“好!有种!我陈青松二十多年没见过这么硬的愣头青!”

他猛地拍桌:“赵乾坤算个什么东西?镰爷混的时候,老子已经带着青堂把九号码头踩在脚底下!他现在跳出来,装什么老大?”

屋里众人纷纷低头,没人敢接话。

陈青松缓缓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比我矮半个头,可气势却像山压下来。

“你想走货?”他问。

“想。”我答。

“那就趟路。”他眼神一冷:“规矩你也听说了?三趟,二十一步,赤脚,不许退,不许叫,不许倒。走不完,剁一只脚;走半途,扔进江里喂鱼。”

我点头:“我知道。”

“你腿伤着。”他盯着我:“走一步就得撕掉一层皮,走完就是两腿血肉模糊。你扛得住?”

我咧嘴一笑,嘴角的血痂又裂开,血丝顺着下巴滴下来:“陈堂主,您见过瘸子爬山吗?爬过,就知道疼不疼了。”

屋里一静。

陈青松盯着我看了足足十秒,忽然转身,大手一挥:“抬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