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浪漫小说 > 影子与光:请叫我王杰克逊 > 第1章:黄土烙痕与天际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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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三年,夏,豫东平原。

太阳像一枚烧得白炽的煤球,死死地钉在灰蓝色的天幕上,无情地炙烤着大地。河南商丘的一个普通村庄,仿佛被浸泡在一锅滚烫、粘稠的浓汤里。

黄土路面被晒得龟裂,踩上去软塌塌的,浮土能瞬间没过脚踝,烫得人一激灵。道旁的白杨树耷拉着叶子,纹丝不动,像一个个被抽干了精气的哨兵。知了的嘶鸣声有气无力,断断续续,更像是这酷热天地间最后的、绝望的哀嚎。

风,是这里最吝啬的奢侈品。偶尔有一丝卷着热浪和尘土气息的风掠过,非但带不来半点清凉,反而像揭开蒸笼盖时扑出的那股滚烫水汽,熏得人头晕眼花。

就在这片被高温凝固的天地间,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沿着村后那条干涸的河床蹒跚前行。

他叫王永华。一个土得掉渣,却又寄托着父母最朴实愿望的名字——永远光华。

但此刻,他浑身沾满尘土,汗水在他黑瘦的脸颊上冲开一道道泥沟,一件洗得发白、明显不合身的破旧背心,湿漉漉地贴在单薄的脊梁上,勾勒出清晰的肩胛骨形状。

他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年纪,胳膊和腿细得像麻秆,唯独那双眼睛,黑亮得惊人,像两颗被埋在黄土里的黑曜石,此刻正闪烁着一种与年龄、与环境极不相称的倔强与渴望。

他怀里紧紧揣着一样东西,用破麻布包了好几层,仿佛那是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那是他用了整整一个暑假,起早贪黑给邻村瓦匠做小工、搬砖和泥,换来的五块三毛钱,又苦苦哀求了村头杂货店老板半天,才买到的——一节崭新的、需要三节一号电池才能驱动的“大号”手电筒。

河床底部,有一处被往年洪水冲刷形成的土坳,勉强能遮挡一些毒辣的日光。王永华熟练地钻了进去,一屁股坐在滚烫的沙土上,也顾不得脏,只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从怀里掏出那个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摩挲着冰凉的外壳,眼神里的光芒,比手电筒未来能发出的光还要亮。

这里,是他的“秘密基地”,是他贫瘠童年里唯一可以肆意放飞梦想的舞台。

他拧亮手电筒。虽然是在白天,光柱并不明显,但对于王永华来说,这束光就是他的追光灯。

他深吸一口灼热的空气,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摆出了一个极其古怪的姿势——左脚脚尖点地,右腿微曲,左手捏住背心的下摆(他想象那是酷炫的演出服一角),右手则僵硬地伸向天空,五指张开。

然后,他开始动了。

他的动作极其不协调,甚至有些滑稽。他努力地想模仿一种滑步,但脚下是松软的沙土,每一次移动都带起一片尘土,更像是在地里刨坑。

他时而猛地一甩头,汗水四溅;时而笨拙地扭动胯部,差点把自己绊倒。没有音乐,唯一的伴奏是旷野里单调的蝉鸣和他自己粗重的喘息声。

他在模仿谁?

他在模仿几天前,在镇上唯一那家破旧录像厅里,透过攒动的人头和污浊的空气,从一台十四英寸、雪花比图像还多的黑白电视机上,惊鸿一瞥看到的那个身影。

那是一个来自大洋彼岸的黑人歌手。录像带模糊不清,声音嘈杂,但当那个身影出现在屏幕上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他戴着帅气的礼帽,穿着笔挺的西装,裤腿利落,皮鞋锃亮。他唱歌的方式闻所未闻,嗓音高亢有力,直冲云霄。

而他的舞蹈,更是彻底颠覆了王永华对“动”的认知——他可以在舞台上像机器人一样卡顿,又可以像丝绸一样滑行,特别是那个看似向前走,身体却诡异地向后滑动的步法,让当时扒在窗户缝外的王永华差点惊叫出声!

后来,他从镇上略懂些洋文的中学生那里,磕磕绊绊听到了那个名字——迈克尔·杰克逊。

这个名字,像一道划破豫东平原沉闷夜空的闪电,瞬间击中了这个农村少年懵懂的心。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活法!原来,人可以凭借自己的歌声和舞步,赢得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可以活得如此光芒万丈,如此自由不羁!

从那以后,迈克尔·杰克逊的身影就像一枚烧红的烙铁,深深地印刻在了王永华的脑海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回想那些动作,在课堂上走神,在田埂上比划,在睡梦中演练。

他太渴望能像偶像那样舞动了,可他一无所有——没有音乐,没有录像带,甚至没有一双像样的鞋子。

直到他想到,可以借助手电筒的光柱,来模拟舞台上的追光。

于是,在这片干涸的河床,这个无人问津的土坳里,一个中国最底层的农村少年,开始用最原始、最笨拙的方式,追逐一个远在天边、如同神话般的梦想。

汗水迷住了他的眼睛,他就用脏兮兮的手背抹一把;动作记不清了,他就凭着记忆碎片反复拼凑、尝试。每一次失败的滑步,每一次僵硬的转身,都伴随着体力的大量消耗和肌肉的酸痛。

但他乐此不疲,因为只有在“表演”的这一刻,他才能暂时忘记生活的艰辛——忘记家里那几亩永远刨不完的贫瘠土地,忘记父母因为拮据而时常紧锁的眉头,忘记因为贫穷而可能一眼望到头的未来。

在这束自己创造的光里,他不是王永华,他是舞台上的王者,是即将接受万众朝拜的巨星!

“永华!王永华!你个死娃子又死哪去了?!”

一声尖锐而焦急的呼喊,像一根冰冷的针,刺破了王永华用梦想编织的脆弱气泡。是他母亲的声音,带着浓重的乡音和显而易见的怒气。

王永华像受惊的兔子,猛地关掉手电筒,心脏“咚咚咚”地狂跳起来。糟糕,光顾着练习,完全忘了时间,下午家里还要他一起去地里给玉米施肥呢!

他手忙脚乱地把手电筒用麻布包好,藏在土坳一个隐蔽的石缝里,然后像一阵风似的冲出河床,朝着家的方向跑去。刚才那个“舞台王者”瞬间消失不见,他又变回了那个浑身是土、气喘吁吁的农村娃。

跑到村口,母亲正叉着腰站在那里,脸色铁青。

看到他这副模样,气更是不打一处来:“又去那个破河沟子里耍疯?跟你说多少遍了,那地方危险!一下雨发大水咋整?你个不省心的东西!看看你这一身土,衣服不要钱买是吧?赶紧的,扛上锄头,下地!”

母亲连珠炮似的训斥,夹杂着对未来的忧虑和生活的重压,像一盆盆冷水,浇在王永华头上。

他低着头,不敢反驳,默默接过那把几乎比他还要高的锄头。木质的锄柄被岁月和汗水浸得油亮,也沉重得让他瘦弱的肩膀微微一沉。

田里的劳作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酷刑。玉米叶子边缘锋利,在他裸露的胳膊和小腿上划出一道道细小的血痕,被汗水一浸,火辣辣地疼。

太阳毫无遮拦地暴晒着,脚下的土地蒸腾着热气,每挥动一下锄头,都需要使出全身的力气。父亲在一旁沉默地干活,古铜色的脊背上汗水像小溪一样流淌,那是一种被生活磨砺出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王永华机械地挥着锄头,心思却早已飘远。他的脑海里,依然是迈克尔·杰克逊那魔幻般的舞步。

他偷偷地,试图在松软的田垄上,模仿那个向后滑动的动作。结果可想而知,一脚踩空,摔了个结结实实的屁股墩儿,锄头也甩出去老远。

“干啥呢!好好干活!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能当饭吃?!”父亲的一声呵斥,如同旱天雷,在他耳边炸响。

那眼神里,有疲惫,有不解,更多的是望子成龙的焦虑转化为的失望。

王永华咬着嘴唇,默默爬起来,捡起锄头。委屈、不甘、还有一丝对遥远梦想的怀疑,像藤蔓一样缠绕住他的心。

难道,他真的只能像父辈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在这片土地上耗尽一生吗?那个光芒万丈的世界,真的与他无关吗?

傍晚收工回家,饭桌上的气氛依旧沉闷。一碗稀饭,几个窝头,一碟咸菜,就是晚餐。

父母在商量着秋收后是不是该把家里那头半大的猪卖了,好给他和弟弟交下学期的学费。每一分钱都要计算着花,每一个决定都关乎生存。

王永华扒拉着碗里的饭粒,味同嚼蜡。他偷偷看了一眼自己因为劳动而磨破皮、满是水泡的手掌,再想想藏在河床石缝里那节崭新的手电筒,一种巨大的割裂感让他几乎喘不过气。

夜深了,暑气稍微消散了一些。王永华躺在硬邦邦的土炕上,弟弟在旁边早已睡得香甜。

他却毫无睡意,睁大眼睛望着糊着旧报纸的顶棚,月光透过小小的窗户,在地上投下一小块清冷的光斑。

他悄悄地爬起身,像一只猫一样溜出屋子,再次奔向那片干涸的河床。他需要确认,需要触摸,需要那束光来告诉自己,白天的一切不是幻觉,那个梦想是真实存在的。

他小心翼翼地摸到藏宝的石缝,伸手进去——

空的!

王永华的脑袋“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冷汗唰地一下浸透了单薄的衣衫。他发疯似的用手刨着那个石缝,沙土灌满了他的指甲缝,但里面除了冰冷的石头,什么也没有。

他的手电筒!他用了整整一个暑假的汗水换来的、他梦想的灯塔、他唯一的精神寄托……不见了!

是谁拿走了?是母亲发现了他的秘密?还是被村里其他孩子捡了去?

巨大的恐慌和绝望像一只冰冷的手,死死扼住了他的喉咙。他瘫坐在土坳里,望着远处村庄零星昏暗的灯火,和无边无际、沉默的黑暗夜空,第一次感到如此无助和渺小。

白天的疲惫、父亲的呵斥、生活的沉重、还有此刻梦想载体莫名丢失的打击,所有情绪交织在一起,化作滚烫的泪水,无声地涌出眼眶,混着脸上的尘土,蜿蜒而下。

难道,连这最后一点点追逐光的权利,也要被剥夺吗?

就在他万念俱灰,几乎要被这沉重的黑暗吞噬的时候,突然,一道极其炫目、撕裂整个天穹的闪电,毫无征兆地炸开!

那道闪电不是常见的枝杈状,而像一条巨大的、惨白的蛟龙,从九天之上直扑而下,瞬间将整个豫东平原照得亮如白昼。王永华甚至能清晰地看到,远处田地里每一棵玉米秆在狂风中战栗的轮廓。

紧接着,是一声几乎要震碎耳膜的霹雳巨响!“轰咔——!”

雷声不是从远方传来,而是就在头顶炸开,震得脚下的土地都在微微颤抖。仿佛天穹这把巨大的古琴,被一双无形的手狠狠拨断了一根最粗的弦。

王永华被这天地之威惊得目瞪口呆,忘记了哭泣。

而更让他心惊肉跳的是,借着那道惨白闪电的余光,他清晰地看到,在村口那棵最高最老、据说已有上百年的槐树树冠上,一个身影——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穿着奇异服装、戴着礼帽的身影,仿佛被雷电包裹,一闪而过,如同幻影,却又无比真实地烙印在他的视网膜上!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