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洛笙斯条慢理的擦了擦嘴,脸上嘴角上扬,冲着王红梅粲然一笑。
“妈,你与其在这和我浪费口水,还不如趁早打电话告诉霍叔叔,你要带着我和哥一块改嫁,省的到时候咱们去了那边,被霍家一起扫地出门,睡大街。”
沈洛笙看过小说,她知道王红梅最在乎的就是能够顺利嫁给霍卫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王红梅看着平日胆小怯懦的女儿,这会不仅威胁自己,还一再使唤她,心里一团火反复翻滚。
像是油煎的一样难受,忍不住攥紧了拳头,想要给这死丫头一顿教训。
可目光触及到沈洛笙笑眯眯看着自己的模样,后背顿时一阵发毛,慌乱的撂下碗筷。
手快的拿过一旁沈洛凡没有舍得吃的窝头,塞进嘴里。
随后,不等两人反应过来,就起身朝门外快步走去。
“我去村里一趟。”
撂下这句话,王红梅头也不回的跑了。
沈洛凡盯着已经空掉的碗,眉头微微蹙起。
那是妹妹省给他的窝头,又被王红梅拿走了。
“笙笙,你真的打算跟着妈一块去霍家吗?”一想到王红梅的自私嘴脸,沈洛凡就不放心。
他是男孩子无所谓,可笙笙一个小姑娘,他是在担心跟着王红梅一块改嫁,会受委屈。
沈洛笙看向他担忧的眼神,点了点头。
“哥,你身体不好,家里的钱都在妈手里,她要是丢下我们走了,那咱们吃什么?”
原主虽然是女孩子,可却自小就吃苦耐劳,家里,田里的活,那都是一把好手。
可沈洛笙却不一样,她从小娇生惯养的,哪怕一把子力气,她也没种过地,更不会像沈洛凡那样,在村子里做手工活。
沈洛凡听着妹妹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垂下眸子,盯着洗的包浆的裤子,沉默不语。
若不是他身体不好,不能去地里下工,只能在村子里跟着那些老人妇女一块干些轻便的手工活,挣着微薄的收入,妹妹也就不用跟着她过苦日子了。
半晌,干涩的喉咙滚了滚,带着安抚的口吻,“笙笙,你若是不想跟着妈去霍家,哥哥一个人挣钱也能养的起你,我听村里人说镇子上的砖厂在招人,那里一天能挣一块钱,哥明天就去问问他们还招不招人。”
沈洛凡知道,自己这个妹妹从小就胆子小,王红梅这个做妈的一有不快就拿他和妹妹撒气。
妹妹最怕王红梅,今天若不是因为被逼急眼了,绝对不会对王红梅动手,更不要说跟着王红梅一块改嫁。
沈洛笙一听他要去砖厂上班,眉头一拧,语气愠怒。
“哥,你想什么呢?你这身体别说去砖厂上班了,就是去地里干活都费劲,再说了,咱们这些年挣得钱全都在妈手里,凭什么她现在嫁人去享福,丢下我们俩在乡下过苦日子!”
沈洛凡张了张嘴,话噎在喉咙里。
“哥,这事你听我的!”
沈洛凡看着妹妹不容拒绝的模样,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忍不住欣慰的笑了笑。
笙笙变了,不像以前一样胆小怯懦了,真好。
—
另一头,王红梅从村长家出来,外面的天色已经渐黑。
她从家里出来后,就一个人在村里转起来,心里翻来覆去的想着该怎么跟霍卫国说自己要带着儿女一块改嫁的事。
王红梅之前回娘家的时候,她妈就跟她再三嘱咐,一定不能带着孩子一块去改嫁。
这年头,只要是个男人,都不愿意养别人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两个拖油瓶。
霍卫国那样有脸面的人,一定更不喜欢。
可一想到沈洛笙那落在她身上的拳头,王红梅就觉得脸还一阵泛疼。
思量再三,她决定还是打电话询问一下,若是霍卫国不同意,那正好,她可以有理由拒绝沈洛笙。
谁曾想,电话接通后,她说了之后,那头的男人竟然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王红梅一路皱着眉进了家门。
厨房里已经冒出了炊烟,是沈洛凡正在做晚饭。
听到门口传来动静,沈洛笙和沈洛凡都迎了出来。
沈洛笙开口问道,“妈,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沈洛凡不想让妹妹失望,犹豫再三,也开口询问,“妈,霍叔叔那边怎么说?”
王红梅一脸不悦的盯着二人,一想到方才电话那头,霍卫国竟然考虑都没考虑,就同意了两人跟着她一块去随军。
心里就一阵窝火,她本来还指望霍卫国拒绝,她好理由不带着沈洛笙他们。
当即就抬手,朝着沈洛凡的耳朵拧去,“问问问!老娘忙了一下午连口水都没喝,就知道问!”
只是手刚碰到沈洛凡的耳朵,就被沈洛笙一个闪身靠近,挥手打开了。
沈洛笙脸色有些阴沉的盯着王红梅,“妈,你想干什么?”
”死丫头!你......”
王红梅捂着有些发疼的手背,抬眸瞪过去,看到她她冰冷的眼神,瞬间冷静下来。
她瘪了瘪嘴,将剩下的话咽回肚子里。
声音柔和了些,“你霍叔叔同意了,让咱们过几天去吉市。”
反正跟过去也是花霍卫国的钱,跟去就跟去吧。
最好是他们自己不听话,将来被赶出霍家,那可就怪不得她了。
沈洛笙淡淡的扫了她一眼,“哦,那吃饭吧,饿死了。”
王红梅现在拿不准沈洛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敢再跟她动手。
瞥了一眼转身离去的沈洛笙,小声嘟囔道,“饿饿饿,一天到晚饿死鬼投胎的吗?尽会吃白食的赔钱货!”
等她在霍家站稳了脚跟再跟沈洛笙算账,到时候她在霍卫国面前吹吹枕边风,把她找个人嫁了,打发出去,再也不能在她跟前碍眼。
沈洛笙耳力过人,尤其是别人说她坏话的时候。
当即停下脚步,看向王红梅,“妈,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王红梅后背一僵,嘴角扯出一抹笑容,“笙笙,妈妈说,那赶紧进去吃饭吧。”
死丫头,耳朵还挺好使!
沈洛笙眉头微挑,笑着转身进了堂屋。
她就喜欢看王红梅这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
三日后,王红梅按照和霍卫国的约定,带着沈洛笙和沈洛凡去坐火车找他领证。
沈洛笙接连吃了三天的红薯稀饭,哪怕有空间里的零食,这会嘴巴里也一股白开水味。
她闻着空气中飘过来的肉香,停了下来。
“妈,我想吃肉包子。”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