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现言小说 > 随母改嫁随军,我在家属院当团宠 > 第四章空间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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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红梅看着沈洛笙那张看上去软糯的小脸,撩了撩头发,脸上挤出一抹勉强的笑容。

声音也变得温和了许多,“笙笙,不是妈不想带着你们去一起改嫁,只是霍同志说了,我嫁给他以后要跟着去随军。

你是不知道,他们军区在乡下林场里面,那条件艰苦,妈哪里舍得带着你们兄妹俩一块去吃苦呢。”

要不是沈洛笙看过小说,知道霍卫国的家庭条件,她差点就信了王红梅的鬼话。

沈洛凡知道妈不愿带着他和妹妹,他也不在乎。

反正他自己也可以养活好妹妹,要不是他这身体拖累,他一定能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妈,你这话说的真怪。”

沈洛笙杏眸微睁,嘴角噙着笑,“我和哥这些年跟着你,也没少吃苦,怎么现在知道心疼我们了?”

王红梅被她堵的脸色一僵,嘟囔道,“反正我是不会带着你们一起去霍家的。”

说完,头也不回的朝家里走去。



一进家门,王红梅就进了堂屋。

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手指敲了敲桌子,“洛笙,给我倒杯水,这一路上渴死了了。”

沈洛笙看了眼桌面上那已经有些掉漆的红双喜搪瓷缸,走过去拿了起来,朝家堂上放着的热水瓶走去。

沈家家里条件实在差,连热水瓶都是竹篾编成的,瓶塞上的麻绳都已经被磨得全是毛边。

里面的水都已经不热了,一点都不保温。

沈洛笙先是给自己倒了一大瓷缸,喝完又倒了一杯,端给了站在一旁的沈洛凡。

“哥,喝水。”

沈洛凡陪着她走了一路,这会额头还是一层密密的汗。

闻言,他下意识的看了眼王红梅,见沈洛笙将瓷缸朝着他怀里推了两下,这才端起来大口喝起来。

他一大早就去村里上工,听到邻居说王红梅想将笙笙嫁给李家宝的时候,就火急火燎的往家赶,到这会还一口水都没喝上。

又累又渴,也顾不上王红梅瞪着他的那眼神了。

王红梅对沈洛笙今天的总总举动,早就忍无可忍了。

这会见她连杯水都不给她倒,气不打一处来,瞬间就毛了。

”沈洛笙,你是想死啊!老娘辛辛苦苦陪你去李家退婚,走了这大老远的路,你连杯水都不知道端给我喝一口!我养你这么多年真是一点用都没有啊!”

沈洛笙像是没听似的,静静的站着等沈洛凡喝完。

倒是沈洛凡,一听妈又骂妹妹了,当即为难的放下水杯,想给王红梅端过去。

“妈,你脸不疼了吗?”

沈洛笙凉凉的扫了王红梅一眼,淡淡道。

“你......”王红梅顿时哑火了,狠狠的怄了一眼沈洛凡。

不倒水就不倒水呗,死丫头,还学会威胁人了。

她撇了撇嘴,准备使唤沈洛凡。

就见沈洛笙撸起袖子就朝着她这边走来,吓得王红梅脖子一紧,挺直了身子盯着她。

直到沈洛笙在桌子另一侧的长板凳上坐了下来,这才缓缓呼了一口气,放松下来。

不料,刚放下来的心,还没有在肚子里安稳,就见沈洛笙往桌边一靠。

使唤道,“妈,快去烧饭,饿死了。”

“什么?”王红梅彻底坐不住了,猛的站了起来,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沈洛笙。

沈洛凡见状,出声阻止道,“算了,笙笙,哥去给你做饭。”

“哥,你坐下,让妈去。”

王红梅气的头上都要着火了,这要搁在平日,她早就忍不住教训起沈洛笙了。

可最终她还是在沈洛笙咔咔作响的拳头声中,钻进了厨房。

沈洛笙这才进了屋。

她将门从里面反栓上,仔细的打量起原主的这间小卧室。

不到五平米的卧室里,还没她从前家里一间洗手间大,放着一张用砖头架起来的木板床。

屋里除了一个柳条编织成的箱子,再无其他家具。

沈洛笙叹了一口气,在床边坐了下来。

抬起自己的右手。

她其实有些意外,按理说她是灵魂穿书,没想到在现代一直跟着她的镯子竟然和她一起穿了过来。

她爸虽然只是个开武馆的,可母亲却是豪门大小姐,这镯子就是祖上传下来的。

外表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金镯子,可滴血认主后,她才发现这镯子不仅带有空间,还能隐身。

空间不仅可以储物,还有灵泉。

沈洛笙从前生活在现代,家里人宠着,衣食无忧。

别说种地了,她甚至连做饭都不会。

所以偌大的空间里,除了里面原先就有的果树外,就只有她平日里囤的零食。

倒是她爸,说黄金是硬通货,哪怕她出门在外手里头的钱丢了,也不会因为没钱联系不上家里挨饿,给她塞了整整一箱的黄金。

沈洛笙进了空间,随手拆了一包零食,蹲在那一箱金灿灿的黄金一个劲的叹气。

现在这个时代,就算她有黄金,也不能随随便便的拿出去花。

否则她也不用非要跟着王红梅去霍家,光靠这些黄金,她就能带着沈洛凡过上好日子了。

沈洛笙担心在房间里待太久会引起家里人怀疑,炫完一包零食,就从空间里出来。

沈洛凡这时正好在外面敲门。

“笙笙,饭做好了,快出来吃吧。”

“哎,来了!”

沈洛笙正好也有话想要跟王红梅说,当即整理了一下衣服,将镯子隐身功能开启,随后出了门。

沈洛凡叫完妹妹,就回到饭桌前。

盛了三碗红薯稀饭,依次递到王红梅和沈洛笙面前。

沈洛笙坐在板凳上,看着桌子上稀的能看见自己倒影的粥,又看了眼大花碗里那四个玉米面窝头,还有一碗黑乎乎不知道是什么菜的菜。

她抿了抿唇,拿了一个窝头。

咬了一口,硬邦邦的,好难吃。

想要放下,却看到沈洛凡将自己的那个窝头也夹到了她碗里。

“笙笙,你还在长身子,多吃点,哥不饿。”

沈洛笙手里捏着那块硬邦邦的深黄色窝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她看了眼沈洛凡,那张病态的脸冲着她宠溺的笑着,像极了充从前在家里,她的那几个哥哥。

“哥,我够了,一起吃吧。”她将窝头从新放回了沈洛凡面前。

低头扒拉起稀饭。

她记得小说里提到过,沈洛凡的身体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加上平日里王红梅苛待两个孩子,一直吃不饱导致。

若是她将灵泉里的水,弄出来给沈洛凡喝,没准能让他的身体好些。

小说里,沈洛凡在被王红梅抛下,为了还家里欠下的债,活活累死。

想到这,她放下了筷子,看向坐在对面低头吃饭,时不时瞅两眼她们的王红梅。

开口道,“妈,你不会今晚丢下我和哥,悄悄跑了吧?”

她记得小说里,王红梅就是在原主死后,担心没办法跟李家交待,又不想退还彩礼,直接半夜偷偷溜走了。

王红梅一愣,有些心虚的喝了口稀饭。

掩饰道,“那咋可能呢,妈去哪肯定会跟你们说一声的。”

沈洛笙装作没有看到她心虚的样子,冲着她微微一笑。

“那就好,不然我还要大老远的跑去吉市去找你,对了妈,你说霍叔叔要是知道你不仅平日里虐待儿女还偷偷抛下我们,想要活活饿死我和哥,霍叔叔还会娶你吗?”

王红梅心头一跳,脱口而出道,“你怎么知道你霍叔叔在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