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
林巧巧枕着孙福坚实的臂弯,睡得很沉,嘴角还带着一丝甜甜的笑意。
孙福轻轻抽出手臂,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这才蹑手蹑脚地下了炕。
确定妻子不会被惊醒,他心念一动,整个人便消失在了原地。
灵泉空间内,又是另一番天地。
那片被开垦出来的黑土地上,之前撒下的稻谷种子,此刻已经长成了沉甸甸的稻穗,金灿灿的一片,在空间柔和的光芒下,散发着诱人的谷香。
丰收的喜悦,让孙福浑身的疲惫一扫而空。
他没有急着收割,而是先走到灵泉边,掬起一捧清冽的泉水一饮而尽,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四肢百骸。
喝完水,他才开始动手收割。
空间里的时间流速远快于外界,作物成熟的速度也快得惊人。
看着堆积如山的稻谷,孙福的心里无比踏实。
有了这些粮食,他和巧巧,还有即将出生的孩子,就再也不用担心会饿肚子了。
一个念头,忽然从他脑中闪过。
粮食不缺了,但钱,永远不嫌多。
他想起了昨天在招待所后厨看到的情景。
这天寒地冻的季节,别说市里的招待所,就是寻常百姓家,餐桌上除了萝卜白菜土豆,就再也见不到半点绿色。
如果,他能在这时候,拿出新鲜水灵的青菜……
那绝对是一本万利的巨大商机!
孙福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他看向眼前这片肥力惊人的黑土地,眼神变得无比火热。
这哪里是土地,这分明就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山!
可随即,他又犯了难。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他手里,根本没有菜种。
看来,下次去市里,得好好问问钱经理了。
以钱经理的人脉,想必能弄到一些好东西。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孙福就起了床。
他给巧巧熬了香喷喷的米粥,又卧了两个荷包蛋,看着妻子小口小口地吃完,才柔声说道。
“巧巧,我今天得再进趟山,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我送你去大伯家待一天,好不好?”
林巧巧乖巧地点了点头。
她知道,丈夫现在是一家之主,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这个家。
孙福将林巧巧送到大伯家,特意将大伯母拉到一旁,郑重地叮嘱道。
“大伯母,巧巧就拜托您了。”
“不管是谁来,尤其是她娘家那边的人,您都千万别让巧巧跟他们走。”
大伯母一听这话,立刻就明白了七八分,她拍着胸脯保证道。
“你放心去吧!有我在这儿,谁也别想把巧巧带走!”
安顿好妻子,孙福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他没有直接去三叔家,而是拐了个弯,朝着村西头的另一户人家走去。
那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发小,赵学明的家。
赵学明家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
他爹前些年去山里砍柴,被倒下的大树砸断了腿,成了个瘸子,干不了重活。
他娘和他妹妹赵雪梅,又都是常年吃药的病秧子。
全家的重担,都压在赵学明一个人身上。
孙福推开赵家那扇用木棍顶着的院门时,赵学明的母亲正坐在院子里,一边咳嗽,一边费力地搓洗着一大盆衣服。
“婶子。”
孙福喊了一声。
赵母抬起头,看到是孙福,蜡黄的脸上露出了热情的笑容。
“是福子啊!快,快进屋坐!”
她连忙擦干手,就要起身去倒水。
孙福快步上前,拦住了她。
“婶子,您歇着,我自己来。”
他走进那间低矮昏暗的屋子,拿起桌上的水壶和两个豁了口的碗,转身又走了出去。
在赵母和刚从里屋走出来的赵雪梅疑惑的目光中,他背过身子,状似不经意地,将水壶里的水倒掉了一些,然后从空间里引出一股灵泉水,悄无声息地兑了进去。
“婶子,雪梅,忙活一早上了,都渴了吧?喝口水。”
孙福将倒好的两碗水,分别递给了赵母和赵雪梅。
赵母和赵雪梅捧着那碗水,只觉得入手清凉,腹中早已饥渴难耐,哪里还会多想,仰头便一饮而尽。
泉水入口,没有一丝寻常井水的土腥味,反而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甘甜,顺着喉咙滑入腹中。
下一秒!
一股爆炸般的暖流,轰然从胃里炸开!这股热力,不似烈酒烧灼,反而像三九寒天里泡进了滚烫的温泉,暖洋洋的力道瞬间冲刷过五脏六腑,而后奔腾着涌向四肢百骸!
常年累月的营养不良,加上繁重劳作留下的暗伤,让她们的身体早就成了一间四处漏风的破屋。
可此刻,这股暖流就像是最高明的工匠,所到之处,那些酸、麻、胀、痛,那些深藏在骨子缝里的疲惫与虚弱,竟被一层层地抚平、修复!
“啊……”
赵母忍不住发出一声舒畅至极的呻吟,她下意识地攥了攥拳头,那只常年连拎桶水都费劲的胳膊,此刻竟感到一股久违的、坚实的力量感正在回归!
“我的天爷……”她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双手,又猛地抬头看向孙福,语气里满是不可思议,“福子,你……你这水是打哪儿弄来的?咋、咋跟喝了神仙水一样!我这身上,一下子就轻快了!”
一旁的赵雪梅更是感受真切。
她本就体弱,此刻那暖流过体,更是驱散了她体内大部分的阴寒之气。
她那张因为贫血而显得有些蜡黄的小脸,此刻竟由内而外地透出一抹动人的绯红,像是冬日里悄然绽放的腊梅,煞是好看。
她没有说话,只是那双清亮的眸子,一眨不眨地望着孙福,里面除了感激,更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异彩。
面对丈母娘和未来媳妇的震惊,孙福只是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大白牙,憨厚得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可他的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这可不是什么普通泉水,而是他前世踏遍千山万水,在一处绝地之中才寻得的灵泉。一滴,便能生死人肉白骨。
如今稀释了千百倍给她们喝,调理一下身体,自然是小菜一碟。
就在这时,屋子的门帘一挑,一个浑身汗津津的少年扛着锄头走了进来,正是赵雪梅的弟弟赵学明。
他一抬头看见孙福,疲惫的脸上瞬间被巨大的惊喜所取代,黝黑的眼珠子都亮了几分。
“福哥!你咋来了!”
孙福也不废话,走上前去,蒲扇般的大手在他结实的肩膀上重重一拍,开门见山:“学明,找你搭把手,跟我进山一趟!”
“进山?”赵学明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打猎?!”
“打猎”这两个字一出口,他的眼睛里瞬间就爆发出一种饿狼看到鲜肉般的光芒!这个年代,谁不缺油水?谁不馋那一口肉香?
可那光芒只持续了短短一瞬,便迅速黯淡下去,取而代代的是一种深深的局促和自卑。
他紧张地搓着那双满是老茧的手,低着头,声音都小了许多:“福哥……我、我没干过这个啊。
俺这身子骨,除了会使傻力气,笨手笨脚的……万一、万一给你把事儿搞砸了咋办……”
“砸了算我的!”
孙福断喝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霸道和自信。
他再次重重拍了拍赵学明的后背,一字一句地说道:“有我一口肉吃,就少不了你一碗汤!别磨叽,是个爷们儿就跟上!”
这一句话,像一道惊雷,狠狠劈在赵学明的心上!
他猛地抬起头,看着孙福那双深邃而自信的眼睛,所有的犹豫和怯懦瞬间被击得粉碎!他不再多说一个字,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将锄头往墙角一靠,大步跟在了孙福身后。
两人叫上了三叔孙建军,这位村里有名的老炮儿,打猎经验丰富。一听说孙福要进山,他扛起那杆擦得锃亮的老猎枪,嘿嘿一笑:“福子你小子今天看着……有点不一样了嘿!行,三叔就陪你走一趟!”
三个男人,一个沉稳自信,一个激动期待,一个经验老道,就这么有说有笑地朝着野兽出没的后山走去。
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然而,他们谁都没有发现。
就在村口那处破败的土墙拐角,一个阴暗的旮旯里,一双眼睛正像毒蛇的信子一样,死死锁定着孙福的背影。
是刘康。
他一手捂着自己的右侧肋骨,分家那天被孙福一脚踹中的地方,直到现在还隐隐作痛,每一次呼吸都像有钢针在扎。
身体的疼痛,远不及心里的屈辱和怨毒!
他死死地盯着孙福高大的背影,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几乎要从牙缝里迸出血来。
“孙福……你个狗杂种……”
一声低沉如野兽般的嘶吼从他喉咙里挤了出来。
“你给老子等着……老子不弄死你,就不姓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