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巧兮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对着身旁的刘诗诗说道。
刘诗诗虽然也尝得不行,倒是没有那么不堪。
想到待会儿就能吃上这美味,她觉得嫁给眼前这汉子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至少在吃喝方面,他是一点都不亏待姐妹几个的。
想到以前从小吃到大的粗茶淡饭,简直没法比啊。
就算父亲身份地位皆不低,也极少能在家里吃上这等野味。
寻常饭桌上最多的,便是那云州河里的鱼儿。
可那鱼儿怎么做都有股子腥味,刘诗诗很是不喜。
野兔和野鸡做好之后,盛起用盖子保温。
然后就见陈凯旋从一口瓷缸里拿出些许腌白菜。
“都别站在这了,可以开吃了。”
话说完,刘氏三姐妹脸上都有些尴尬。
刚刚实在是太馋了,结果从头到尾一直盯着人家做菜,当真是一点大家闺秀的形象都没有了。
虽然现在也不是什么深闺大小姐...
坐上餐桌,刘诗诗先给陈凯旋夹了一块。
“夫君辛苦了,既要打猎养活我们一家子,还要自己下厨。”
“这是我们姐妹的不对,是我们妻妾做得不到位。”
“这第一块,夫君先吃。”
陈凯旋道:“在我这里没那么多规矩,下厨做饭菜我比较熟练。”
“一起吃吧,都动筷子。”说完就吃了起来。
刘诗诗看着这些色香味俱全美食早就馋坏了,她夹起一块肉质酥烂的焖野鸡。
轻轻一扯便骨肉分离,入口满是菌菇的鲜美与鸡肉的嫩滑,汤汁的淳厚滋味在舌尖散开。
再尝一口爆炒野兔,外皮微焦酥脆,内里鲜嫩紧实。
香料的味道渗入肌理,越嚼越香,兔肉的独特野味与调料完美融合,让人回味无穷。
咀嚼间野韭的辛香层层绽放,连骨头缝里都藏着让人吮指的余韵。
再用竹筷夹出半卷白菜,褶皱里凝着透亮的腌渍,边缘微微卷起,宛如被岁月浸染的丝绸。
咬下第一口,脆嫩的菜帮在齿间碎裂。
先是清洌的酸意席卷舌尖,紧接着咸鲜滋味漫开,回味里竟带着白菜本味的清甜。
这世间怎有如此美味的食物?
刘家三姐妹吃过以后,内心都冒出这样的想法。
有这份手艺,在县城开间酒楼,来往的客官都能把门槛踏平了去,生意怕是要火爆天吧?
“夫君做餐食当真是一把好手!”
刘巧兮和刘静姝嘴里都塞满了食物,听到大姐的话,也唔唔地连忙点头。
一顿饭,吃了大半个时辰才结束。
原先刘诗诗还建议陈凯旋不要浪费那么多吃食,留着明天再下锅。
可现在...
看着空空如也的菜碟,再摸摸被撑得鼓鼓囊囊的肚皮。
嗝……
就在这时候,刘静姝不合时宜地打了一个饱嗝。
她红着脸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让两位姐姐和夫君见笑了。”
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刘诗诗和刘巧兮也捂着嘴偷笑。
她们何尝也不是这样,就差把盘子舔干净了。
只怪自己夫君的厨艺太好了,可怪不得她们几个。
吃罢晚饭,刘静姝主动起身去收拾碗筷。
陈凯旋回到屋里,躺在床板上。
他在思索,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现在已经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了。
之前打个猎下个套,还能勉强够自己天天吃肉的。
现在附近的猎物都跑差不多了,而深处的林子又太危险。
况且,打猎也并非长久之计,这古往今来,还没听说谁打猎发家致富,更何况自己还有妻子要养。
尤其等待将来怀孕生子,陈振凯不相信自己还有能耐天天吃肉。
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而自己仗着灵泉空间种植的红薯,不说营养丰富,但至少是不会饿肚子的。
如果说以前,自己吃饱喝足就是为了苟活。
那现在,倒是想看看金手指能给他什么样的惊喜。
这个多子多福系统,既能增强体质,还可以延长寿命。
现在只娶了三房,就延长了三年寿命,体能也和年轻人无异。
多子多福,当真是好处多多啊……
还是离不开钱财。
得想办法赚钱,有钱才能多子多福嘛,要不然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
心念一动,陈凯旋再次进到灵泉空间内。
“当真是神奇,看现在这个长势,再有个十一二天就能吃上了。”
“红薯这东西,世面上根本没有,如果拿出去兜售的话,还要解释是从何而来,也太过麻烦了些。”
所以一陈振凯,看着另一块地上栽种的黄精,已经是很明显的比下午挖掘的时候大了不少。
黄精这东西,哪怕是十几年的年份,坊市上也能值数百个铜板。
虽然不多,但足以维持一家五口吃穿用度一个多月。
“若是找些珍贵的药材来种植的话,那倒是能赚不少钱。”
“这灵泉空间内的时间流速,比外面快上数十倍。”
“若是利用得当,赚钱就轻而易举了。”
“世人皆知,大多中草药都是年份越高越值钱。”
“我大可以多找些名贵药材来栽种。”
做好了未来的计划,陈凯旋心下安定了几分。
明日,便再去林子里一趟,看看能否找到些药材。
夜幕慢慢降临,躺在床上的陈凯旋缓缓地睡了过去。
但就在迷迷糊糊之间,他听见院子外头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
“你确定是这里?”
说话的人中气十足,陈凯旋精神力强大,他可以确定这不是本村人的声音。
“是是是,官爷,就是这户人家。”
这是狗癞子在说话,语气中带着讨好和恭敬。
陈凯旋猛地睁开眼睛,脸色有些难看。
这是狗癞子气不过,找了人来寻自己麻烦。
当真该死,自己今天下午就不该留着他。
听着屋外脚步声的动静,约莫着有好几人。
陈凯旋不敢托大,他立即将弓弩抄在手里,另一边又从旁屋内拿上一把柴刀握在手里。
感受到手里的武器,他心头安稳了不少。
这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只有手里的家伙才是自己的底气。
说不得,今晚是要来一场恶战了。
就在这个时候,砰的一声巨响,院子的大门被人猛地一脚踹开。
接着就是庞杂的脚步声传来,陈凯旋推开门。
只见十几个官兵举着火把,将自己的屋子围得水泄不通。
领头的魁梧汉子披甲带刀,金属甲胄在火光的映照下,散发着森冷的寒光,刺得人不敢直视。
陈凯旋心底一寒,这是军队里的官兵!
而且观那领头汉子的气势,许是见过血的人!
就在这时跟随在那军汉身边狗癞子指着陈振凯大声呼喊着:“军爷就是他!就是他窝藏禁兵,还把我射伤。”
陈振凯闻言心底猛地一惊!
手上兵器叮铃跌落在地,情绪更是跌落谷底。
如果他没有记错,劲弩这玩意在古代任何时期,似乎都属于禁兵,私藏禁兵可是重罪。
这也怪陈振凯,对历史了解不多,其本身也因为这个年龄,很少钻研这个世界的书籍,不然绝对不可能光明正大拿出弩来,更是用来射狗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