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都市小说 > 今年八岁,国家请我办大案! > 第五章:梦中情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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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末话音落下。

黄毛青年瞬间一屁股瘫软在地上。

面露惊恐的看向陈末。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直否认,但面前还不到八岁的小孩,却能不断逼近真相。

这对他来说太恐怖了。

而一旁的冰冰,看着瘫软在地的黄毛青年。

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盗窃案的凶手就是这个黄毛青年,不然为什么小陈同学说东西藏在他的家中时,他会被吓得瘫软在地!

紧接着,震撼也紧随而来。

这真是一个八岁小孩,能做出来的事情?

不好太离谱好吗。

虽然她内心中也不希望案子虎头蛇尾,但这并不代表她相信小陈同学能够独自完成一场审讯。

八岁!

八岁的时候她还在学校学习算数题呢。

而看小陈同学一副老练的样子,别是从娘胎中就开始学习这些吧。

现在的孩子也太卷了。

而摄影师也是怔了怔。

整个审讯过程不到十分钟,可谓是干净利落。

甚至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刑警都很难做到这种程度吧。

他,可是才八岁啊!

“来人,将他给带回去!”江超吼了一声。

很快,外围的两名刑警将黄毛从地上给拖起来。

2.5万元的金额已经很大了。

【叮!】

【检测到D级任务:盗窃案圆满完成!】

【任务奖励:100点成长值!】

【成长值:700/10000】

【请宿主再接再厉,成长值达到五千时,您可开启侦探板块!】

侦探版块?

陈末站在原地怔了怔,虽然系统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

但他也能猜出,这个侦探板块内的物品,恐怕都是对破案有着奇效的物品。

换而言之,他破案的速度越快,成长值相应也会越多。

想来到时他身体生长的问题,将不会继续困扰他。

当然,这是他成长值到达五千,才能考虑的事情。

目前成长值才700,距离五千还有不小的距离。

只能说革命尚未完成,同志还需努力!

“老弟,我就说你行的!”常坤这个所长露出开心的笑容。

就说嘛,天大的案子小陈都能给破了,更别说这一起小小的盗窃案了。

“这还要多亏常哥的信任不是吗?”陈末也谦虚了一下。

他自然知道一个八岁的小孩破案,对一个正常人来说多么毁三观。

同样的,常坤对他的无条件信任,也显得难能可贵。

“说这些干啥,你是我老弟,我不信任你我还能信任谁?”说完常坤就哈哈大笑。

随后看了一眼摄影师身上的摄影机,心中松了一口气。

现在想来,应该不会再被喷了吧。

“走老弟,咱们回局里补个聘请合同。”常坤说着就示意陈末上车。

而冰冰跟摄影师也立刻跟上。

此刻直播间话题的焦点,都聚焦在小陈同学身上。

直播间内的观众,各执一词。

总之,有觉得不可思议的,也有怀疑是剧本的。

毕竟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一个年纪八岁的小孩,都跟破案这个词汇相距太远。

...

......

“老弟,你看看这个聘请合同。”常坤将一份刚打印出来的聘请合同递给陈末。

这些都是局里的支出,因此必须要签署合同。

陈末只是扫了一眼金额就直接给签下来了。

他对常坤还是非常信任的。

况且这已经是他第二次签署这个文件了。

“能给直播间的观众看看合同内容吗?”冰冰露出和善笑容。

这也算节目组的素材了。

陈末点头,他被请过来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铁西派出所需要配合录制节目。

而常坤就更加没有意见了。

冰冰将合同一张张摊开,摆放在桌面上。

摄影师将肩上的器材直接对准合同上的内容。

“这...这...”冰冰看着眼前文件怔了怔。

他有些无法理解,因为眼前的合同已经不能称之为合同了。

称之为合约更为准确。

合同一共有五张A4纸,只有第一张上边有内容,其他四张存在的意义好像就是为了加固第一张纸。

而上边的内容,也让她觉得非常离谱。

【第一条:合约期内甲方将付给乙方(即聘请人员),每月两千的报酬!】

每个月两千块啊!

在这个平均工资只有八百块的2000年。

一个八岁的小孩,一个月就能赚到两千块,这是什么概念?

她作为电视台的主持人,每个月的月薪才1300元左右,而这还是节目组花旦才能拿到工资。

简直太高了!

而直播间内大多都是普通人,因此看到这个月薪眼睛都红了。

“八岁!月薪两千,常所你不如杀了我吧!”

“这也太多了吧?一个月两千啊!小陈弟弟你如果花不完的话记得让姐姐帮你花哟!”

“我勤勤恳恳工作两年半,工资才好不容易涨了一百,你跟我说一个八岁小孩月薪两千?”

“小陈妈妈在直播间吗?快来看看你自己生了一个什么样的儿子!”

“你们快看第二条,我惊呆了!”

这条弹幕发出后,紧接这条弹幕瞬间刷屏。

似乎第二条,比第一条更让他们觉得离谱。

【第二条:甲方无权提出解约,乙方(即聘请人员)有着自由解约的权利,违约费0元,工资将按照日薪的方式进行核算以及结算!】

——轰!

看到这一条的观众都愣在了原地。

这不是妥妥的完美甲方吗?

这就好比,你去一个公司上班,做的不开心了直接提出离职。

既没有十五天的交接期,也没有所谓的拖欠工资。

而且,还会以日结的方式进行核算。

更令人震惊的是,甲方无权解除合约!

这就好比,你去上班老板没权利开除你,但你却有权利开除老板。

总之,这就是所有打工人的梦中情约。

【第三条,乙方(即聘请人员)享有与所长常坤同等权利!】

这一条比之前两条更加炸裂。

什么叫享有同等权利?

也就是说,打工人反客为主,成了老板?

这也太爽了吧?

“啊啊啊,不要拦着我,请问咱们派出所还缺人吗?我要去应聘!”

“头皮发麻,常所这手笔也太大了!”

“梦中情约,打工人的终极梦想啊!”

“突然好喜欢小陈同学,这么小就能赚这么多钱,嘤嘤嘤~”

“楼上你是喜欢小陈同学吗?难道不是喜欢他的钱吗?”

与此同时。

一条热搜如同黑马一般,瞬间登上了抖音的热搜榜单。

【今年八岁,国家请我办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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