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都市小说 > 万物皆美食:我在农村做食神 > 第二章 外婆的回锅肉绝了,香味引来一村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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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

郑明吓个半死之后,真想破口大骂,看着面前的一家人,勉强忍住了冲口而出的脏话。

一方面证实自己已经回到了1997年,自己读初二的时候。

就是今天!也就是说,如果今天不阻止父亲晚上去值班,父亲大概率会出事!

这个破系统,想要你的时候不出现,这会儿才出现……为什么别人的金手指牛逼哄哄,我这个延迟还不灵光!

哎,算了,好歹人家给查询出来了,还给了预警,还给了最优解的方法。

郑明胡思乱想的时候,家人们已经熟练地开始分工合作了。

只见外婆已经接过那块大约三斤的二刀臀尖肉,妈妈和外婆翻来覆去,细心地用拔毛,然后外婆起身去厨房,拿来烧红的火钳,在猪皮上烙得吱吱作响。

做正宗回锅肉,烙猪皮这一步必定不能少,看外婆熟练地烙着猪皮,据说妙处有三:

第一是能把有些不好拔除的毛桩给去掉,吃的时候不至于影响口感;

第二是去掉一部分猪肉的腥臊味;

第三就有讲究了,郑明根据外婆的讲述,总结出来是猪皮和皮下脂肪受热不均,翻炒的时候更容易让肉片出现“灯盏窝”,这可是评价一道回锅肉是否成功的标准之一!

妈妈从外婆手里接过烙好的猪肉,洗净下锅,切成几长条,外婆开始整理蒜苗,父亲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一叠香干,这也是配菜之一。

猪肉煮一次去掉血水,打掉浮沫后,下切好的白萝卜,肉香不能辜负,这白萝卜一经猪肉沸腾煮汤,就像佛爷有了金装,这道萝卜汤立刻可以登大雅之堂。

“妈妈!上午我碰到舅舅了,他说晚上给爸爸送一瓶酒过来!”

郑明见家人们忙忙碌碌,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忙大声喊道。

“啊,这孩子,你也没顺便邀请舅舅过来吃饭,正好今天打牙祭!”

爸爸笑着说,他不擅长做饭,但也喜欢帮厨,现在被妈妈安排在灶下烧火。

和很多大男子主义不进厨房半步的男人不同,郑明的爸爸上班回家就帮着忙这忙那,烧火洗碗从不推辞,从来不怕邻居笑话,让郑明外婆和妈妈赞不绝口。

“好!我这就去!”

郑明忙推过爸爸的凤凰二八自行车,他虽然个头变小了,但肌肉记忆还在,跨上这车毫不费力。

“爸爸!别出门,等着我啊!”

他一边用力蹬车,一边默默念到。

毕竟自己印象中那个阴沉酗酒的父亲太可怕了,也就是父亲出事后,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后来没几年,外婆也去世了,妈妈一个人吃力地支撑着家庭,还要借钱供他念大学。

郑明打了个寒战,脚下发力,往三里外的舅舅家奔驰而去。

郑明在路上的时候,这边猪肉已经煮到六七分熟,外婆用筷子插进去,拔出来看看,看不到血水就行。煮太老了,火候不够,都影响口感。

妈妈已经在案板上堆起了小山,碧绿的蒜苗,配了几颗青椒,一颗腌好的咸菜,还有一叠豆腐干。都薄薄切好。放到一旁,码上盐备用。

外婆把肉推过来,妈妈立刻接过,菜刀片成薄薄的肉片,妈妈的刀工极好,一整列肉片整齐划一,如阅兵式的步兵分列式,让人赏心悦目,挑不出半点毛病。

外婆满意地点点头,系上围裙,抄起锅铲。

这一刻瘦小的外婆身上似乎有光芒散发,霸王在世,厨神附体,如武都头提了哨棒上山打虎,赵子龙一振长枪冲锋杀阵!

外婆左手手掌试试大火辣锅的热度,她不用热油下锅,直接右手一摆,雪片似的的肉片下了锅,立刻发出之滋啦啦一阵悦耳的声音。

她锅铲灵活翻炒,肥肉的部分肉片受热爆开,油花四溅,肉片卷曲起来,逐渐形成灯盏窝。

若无灯盏窝,那跟盐煎肉的卖相有什么区别?!

接着佐料下锅,尤其是郫都豆瓣不能少,鲜红油亮,一股辛辣的香味伴随着肉香弥漫开来。

“嚯呀!这一定是老郑家炒回锅肉,真的好香!”

“走走去看看!”

娃儿们已经嗅到香味,往郑家去了,大人们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别人吃饭,但是不由自主跟着香味走了。

外婆接着加菜翻炒,此时色香味都有了,蒜苗下了锅,配着已经炒出焦黄油亮带着豆瓣红色的回锅肉,香辣热闹,再抓起一撮切好的香干,做了点缀。

郑明搭着舅舅,刚好到院门口,就听见外婆一声气定神闲的:起——锅!

“哈哈哈,妈!姐夫哥大姐,刚好啊,刚好赶上!”

“好菜必须有好酒啊!来来来给我大哥满上!”舅舅拧开了酒瓶子的盖子,给郑华倒酒。

“哎哎哎,少一点少一点,我今晚还要值班。”郑华急忙说道,却架不住小舅子的热情。

随着舅舅好香的赞美声,回锅肉出锅,油亮金黄,焦香鲜辣,热气腾腾的一摆,一时间整个屋子都鲜亮起来。

外面已经人头攒动,村里人打着乘凉的旗号,都聚集在老郑家院子附近,吸溜着鼻子。

真的好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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