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应臻都是一个孤独的人。
有些人喜欢在这句话的末尾,用“孩子”这两字来替代“人”之一字。仿佛采用了前者,这句话无形中就带上了一丝柔情与温度。自然界任何幼兽都是惹人怜爱的。小猫小狗,小羊小兔,其憨萌可爱自不必说,即便是小虫小蛇,小癞蛤蟆小屎壳郎,若是与其成年时的丑怪比较起来,恐怕也很有几分可怜可爱之处。
人类自然不在例外。说起小孩子,总会让人想起大大的脑袋,短短的身子,香喷喷的气味,和他们脸上那极具传染力的笑。一个孤独的孩子,和一个聪明伶俐的、乖巧可爱的、承欢膝下的、颐指气使的孩子一样,既然仍然被人称为孩子,那就必然还拥有一份来自外界的爱怜。如此,便不够孤独。孩子这个称谓,实在可以说是一种爱称。
而自从十岁那年父母离婚之后,在应臻的字典里,就不存在上述这个称谓了。
他成为了一个孤独的人。
是的,成为一个人。定语是孤独的。从这句话的语法结构上来说。
那段时间,在最初的惊惶不安之后,应臻想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从此他不再是个孩子。论证过程如上所述。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这一点上他接受得很快。第二点则颇花了一些时间去琢磨清楚。父亲决定去BJ,母亲则要去深圳。父母让他选择,要跟谁在一起。他想了两天两夜,觉得无法割舍任何一边。从此之后,该往南的往南,该往北的往北,别时容易见时难。到底该跟谁走?他左右下不了决心,直到最后那个顿悟的时刻到来。那个时刻,在他短短的人生历程里,是一个带着闪电感的时刻。至今让他觉得,五雷轰顶这个词,造得十分形象。在一霎那间,他突然就想明白了,原来父母的潜台词是谁都不想要他!否则,早就会为他争个头破血流,何来让他自由选择一说?
十岁已经不是一个太懵懂的年纪,应臻终于读懂了父母眼里那层略微带着闪躲的光。想明白了这一层之后,他整个人感觉轻飘飘的,象课文里写的那样,“身世飘零雨打萍”。
没有人非要与他在一起,那么他也就不是非要与谁在一起。
于是,当他父母再次询问他的时候,他便说想独自留在越城,不想离开这里的同学和朋友。他说他想住校,态度坚决。
应臻的这个要求,似乎让他的父母很是为难了一阵。就好像他是在与大人们赌气,不同意他们离婚一般。同在越城的姑姑听说了,来他家看他,眼神里满满的一种欲言又止的同情。那种神态,让应臻委屈又无奈,窘迫又尴尬,于是他坚决拒绝配合父母,跟着姑姑“到她家去散散心”。
散心一词,本来就是成年人的把戏,让他只觉得可笑。让一个十岁的孩子去别人家里住着散心?享受一把风雨飘摇、寄人篱下的滋味?后来他转头想想,这样也好,用这种成年人之间的遣词造句来对付他,也说明了没有人再把他当一个纯粹的小孩来看。所以,虽然他内心凄惶,态度上倒也有几分超脱的意味,并不显出多少伤心难过。只坚持己见,任何人来说都不为所动。
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情况并无改善。而生活在继续,大人该办的事情还得办。应臻的父亲去了他所在的双语学校一趟,给他办理了小学部住校资格。那个周末,他冷静地跟随父母去报道,正式成为了一名寄宿生。
转眼两三年过去,父母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分别给他添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一个比他小十一岁,另一个比他小十二岁。从此他成为了别人嘴里的哥哥,一个话不多,神情冷淡,客气懂礼的大哥哥。
他家在越城的房子卖了。父母添了点钱,买了一套新的公寓,供他寒暑假与节假日居住。这所新的公寓,从来没有过父母的身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的回忆,他很满意。如果让他一个人留下来,却要时不时住在那个让人想起往日时光的地方,那会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啊!姑姑曾经说过父母胡闹,怎能让十来岁的小孩自己一个人住?那还不会看电视看小说玩电子游戏,天昏地暗不吃不喝没日没夜?听到姑姑的唠叨,父母觉得有道理,就拜托她有空的时候去照看一二。
然而,既然心里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成年人,应臻便在实际行动中表现了出来。只要他在家,若是没有提前跟他电话商量过,他便不给来访的姑姑开门。几次之后,姑姑觉得这个侄儿年纪虽小主意却大,性格脾气也桀骜不驯。他自己的爹娘都不管他,自己再这样管来管去,恐怕只会管成仇,便也不来多事。只是趁他不在家的时候,来帮忙打扫卫生,添置些生活用品。如此双方倒也相安无事。
成年之后,应臻与他姑姑的关系改善许多,比他与自己父母之间要亲近不少。他偶尔也愿意和姑姑说点心里话,时常去看望她。大概是觉得自己十几岁的时候,确实在言语态度上亏欠了他姑姑不少吧。
应臻的姑姑担心他因为没有大人管,会无法无天整天瞎玩,确实还是有点小瞧这位少年人了。应臻的学习成绩虽不拔尖,但也绝对不差。他的性格中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冷静与镇定。对人对事,都不十分热衷或迷恋。在他看来,父母子女之情,都可以随时随意拆散,这世上也就没有什么人与人之间忠贞不渝不离不弃的感情了。
让他迷恋小说电视电子游戏?好象比较困难。
那么,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自己现在才会如此对陈诺的吗?用那些漫不经心调笑的话,反反复复,掩盖自己真心想说的,那些在心底藏了十五年的事?
不,可惜不是。如果事情能这么用一句话解释清楚就好了。
他总是回忆起那一天,那个星期五。
在快速通道忙了一整天,浑身精疲力竭。他刚准备下班,好好祭一下五脏庙。忽然传呼声再次响起,又送来一例车祸。总是这样,临下班接重病号,他都已经习惯了。
“快,什么情况?”他扶着救护车的门,朝里大声喊道。
“市中心交通事故。这个女人横穿马路,没看到红灯转绿,就直愣愣走到公共汽车前面,一下被撞飞了出去。”
他朝担架上望了一眼。那人的一头乌发覆在脸上,一动不动。发质很好,油光可鉴。衣服上沾了好多处刺目的血迹,一片狼藉。据EMS数据,生命体征微弱,不知道还救不救得过来。
担架床离开救护车,快速朝前移动起来。应臻至今还记得自己当时随着担架床奔跑的感觉。他用拳头用力摩擦那人的胸骨,掐她的指尖,没有任何疼痛反应。担架另一侧,护士长哗啦一下扯开她的衣襟,如疾风暴雨般,一片一片重重贴上心电监护,加除颤贴片,输氧。床尾护士用剪子吱呀剪开她的裤脚,咔擦作响。一切都很常规。常规得让人肾上腺素飙升,扶着担架车一路向前狂奔。
急诊科主任也过来了。应臻记得自己问,要不要先去照个头颅CT,老头说来不及了,伤者心动过速,血压很快扛不住了,要直接拉去手术室开腹探查。
“找不找得到家属?”主任问护士长。
担架床跑得几乎要飞起来,转轮哗啦作响。
“手机没密码打不开,这里有个工作牌。”护士长一边大力喘气一边回答,“竟然也是个医生!市立三院的,叫陈诺。怎么这么不小心的!”
不知道为什么,应臻的心里一震。他恍惚觉得,躺在担架床上的那个身影似曾相识。这种感觉,让他的心猛然一下揪了起来。
滴滴滴滴滴滴,心电监护仪报警。
“血压真的扛不住了。”护士长着急地喊了起来。
应臻一个纵身,跃到了担架之上。一腿跪在那人身侧,一腿勉强置于床侧,锁紧双臂,下手高频按压那人的胸骨。担架床仍在飞奔,连床带人一起推进电梯。
叮的一响,电梯合上了门。
应臻一直没有停止手中的按压。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他手下抢救的这个人,竟然真的会是她。而他与她的再次重逢,竟然会是在她命悬一线的情况下。
命运是多么神奇,多么会开他的玩笑!
脾破裂,颅骨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脾切除,输了两千毫升的血,在ICU住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叫陈诺捡回了一条小命。每每想到这里,应臻都会觉得愤怒。是的,十分地愤怒。简直叫他火冒三丈!她怎么能这么不小心?红绿灯不看,公共汽车那样一个庞然大物也不看,就知道埋头走路!
差一点,差一点就。他不愿意再想下去。
直到手术结束,他才看清她的脸,心神巨震。后来他才知道,他们竟然都学医,而且竟然还是校友。冥冥之中,到底是什么在牵引着这一切?
他本来以为,永远也不会再见到她,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了。
一开始的记忆是模糊而混沌的。
在双语学校上完初中之后,应臻考上了二中高中部。双语学校的学费不菲,而他又不准备出国,十五岁又完全可以生活自理,他便不想再继续读下去,叫父母出那份多余的学费。见他自己考上了省示范高中,他父母也就没有多话,听他自己的主张了。饮食起居之类的小事早已难不倒应臻,于是他们便同意他一个人住在公寓里,通勤上学。
他就是在坐公共汽车的时候,遇到陈诺的。虽然在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她的名字。
后来他仔细回忆了很多遍,其实之前他已经见过陈诺很多次,但一直印象不深。有时他们在站台一起等车,有时在车上擦肩而过,有时在回家的路上一前一后地走。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注意周围的人。虽然曾有过一种很模糊的感觉,觉得这个女孩长得白净,但也没有刻意去关注。
应臻记得,自己总是独来独往,而陈诺则是一直有伴的。那是一个小个子的低年级小女孩,娃娃脸,看起来最多十来岁,好象还在上小学,陈诺总是与她一起坐车。她们俩人之间也不怎么大声说话,很安静的感觉。他也一直没什么特别的印象。
有一天,是台风过境的天气,下午突然降了温,暴雨如注。放学的时候,雨停了,狂风大作。公共汽车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他百无聊赖,偶然注意起站台另一边等车的陈诺。那天陪着她的那个小女孩不在,她一个人撑着把大伞。大风将她的伞吹得东倒西歪,连同她的头发和校服。马路上的行人被风吹得一干二净,雨后的空气清冽,路灯明亮,周遭万籁俱寂,给人一种好象身在外星球一般不真实的感觉。
他记得自己当时懵懂地想,如果在这个星球上,此时此刻所有的人类都消失了,只剩下他和她,那会是多么荒诞!在他的心里,猛然涌起了一种荒凉而又亲密的感觉。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们会不会被迫要互相认识?成为朋友?甚至将来,他们会在一起结婚生子?
应臻被自己这种无端的想法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突然对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产生这种念头?一定是因为大风将她的伞吹得卷了起来,让她狂舞的乱发,在路灯下显得那么黑亮,如同她的眼睛。而她的脸,又是那么地白,微微泛着一点玉一样的光泽。那一瞬间,这种颜色上的强烈反差,让他觉得这个女孩很美。美得不像话。
只那一眼,她的模样在他心里生了根。
他心里不安起来,走到更远的地方,不再看她。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很后悔在那个台风天遇见了陈诺。如果那天他在教室里多呆半小时再走,错过陈诺等车就好了。又或者,那天不刮风下雨就好了。那么,他就还能继续无忧无虑地生活。
过了一阵子,他又觉得懊恼,自己中考的时候为什么不考得差一些,这样他就能去对面中学上学了,那他就能正大光明地打听她的名字了。
有时候他又觉得,认识了又能如何呢?像他父母那样的恩爱夫妻,到头来还不是劳燕分飞,天各一方,还不如当初不认识的好。
又过了几天,他又在心里琢磨,到底用个什么法子,能与她说上一句话呢?
他的心里,总是同时出现这几个完全相反的念头,搅合在一起,一会儿一个主意,让他头昏脑胀,无所适从。
而一旦注意了某个人,再想将那个人的踪迹从自己眼里去除,几乎是没可能的事。
那个时候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在心里称呼她为,那个人。
他慢慢注意到,陈诺和她身边的小女孩其实经常聊天,但说话声音不大。陈诺对她的朋友很照顾,有时候车上只有一个座位,陈诺便让那个小女孩坐下,将书包褪下让那个孩子拿着,她自己一手拽着座椅把,一手拿着本书看。好象大多数都不是学习的书。有一次,应臻看到她在看《哭泣的骆驼》,翻卷了的书边,一看就是从租书摊上租来的。还有一次,叫做《台湾罗兰小语》。原来她是一个喜欢看闲书的人。应臻自己也喜欢看书,觉得心里与她亲近了些。于是也把这两本书借来翻了翻。
他经常不为人知地观察陈诺。是的,她头发很黑,皮肤白净,但要认真说长相,其实也不能算得上十分漂亮。只不过,经过了那个下雨天,再叫他强迫自己认为陈诺长得不好看,那又是自欺欺人了。“就算她不甚美,在他眼里,也自有一番动人的韵致”。他在书页的边角,写下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虽然时常观察,对方却一无所知,心里难免会感到失落。时间长了,甚至会觉得生气。有时应臻就会故意横冲直撞,借着人流的力,重重地从陈诺的身后走过,撞过她的肩膀。有一次还差点把她给撞倒了。他听到她啊地叫了一声,轻声嘀咕,“神经病,推什么推?!”。他浑身一阵紧张,却不敢回头看。他期盼着陈诺会冲他说,“喂,臭小子,你给我站住!你哪个学校的,叫什么名?”
可惜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陈诺骂归骂,一会儿又沉浸到她手上的书里去了,周围再喧哗也充耳不闻。
有一段时间,他很想知道她到底叫什么名字,于是也注意观察她身边的那个小女孩,听那个小女孩是否会叫起陈诺的名字。她们之间总是形影不离,可她们的对话好像从来没有说到过彼此的名字,这一点叫他气馁。
他也试图和同班同学一起等车,故意大声讲话,夸张地哈哈大笑,希望引起陈诺的注意,但也没有成功。
那个春夏之交,他确实象陈诺嘴里说的那样,像个神经病一样,每天热切地盼望着上学,在学校里又热切地盼望着放学。他等待着,等着陈诺和她的小朋友,从人流中忽然出现,慢慢地走到站台的另一侧,站在那里,叽叽咕咕说话。每次看到她俩一高一矮的身影出现,他就能从焦躁的心情里平复下来,心底生出一阵由然的快乐。
那个暑假,他过得不太安生,远远不如前一个暑假惬意。这么熬了一些日子,终于有一天,他觉得自己想通了。他决定,暑假之后再次见到陈诺的时候,他会大大方方地上前询问她的名字和年级,以后等车的时候就可以和她说说话。他觉得,自己已经孤独得太久,值得拥有一个自己喜欢与之交谈的朋友。
他想,他一定会喜欢和陈诺说话的,就像陈诺身边的那个小朋友一样。
暑假终于过去了,很漫长很漫长。过完一天还有一天,好像永远也过不完一样。然而,让他惊恐的是,在公共汽车上,他再也没见过陈诺和那个小女孩的身影。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一个月。到第二个月,他终于死了心。
为什么?难道她们俩同时转学了?他完全不能理解。
有时他甚至开始怀疑,一切会不会是自己的一场梦?她们俩是他想象出来的人?
很久之后的一天,他偶然看到了陈诺身边的那个小女孩。她换了校服,站在八中的校门口,被坐在车上的他偶然看见。他虽然不太熟悉那个小女孩,但她抬头和身边人说话的样子,像极了当初和陈诺说话的时候,他绝不会看错。原来,那个小女孩是从小学升到初中,换了学校!那么,这么说,陈诺有可能是从高中考到大学去了?陈诺竟然比自己年长,而且还要高两级?应臻心慌意乱,想要张口喊那个小女孩,车太快了,他来不及张口已驶远。
后来,他曾去八中的校园徘徊过,但毫无线索。他不能十分确认陈诺身边那个小朋友的模样,更别说指名道姓。他也去对面中学的校园,在橱窗里四处查找,试图发现一些有关毕业班的线索,也一无所获。
从那以后,应臻常常觉得,命运就是这样,还没等你看清楚,便决定将礼物收回。而人能做的,只能是无奈地接受。宛如把握不住手中握不紧的那一缕细沙。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没一丝可强留。
这件事给应臻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是,生出了一些人生海海,牵绊莫如及时行乐的念头。还有就是,莫要对任何人任何事生出太强的念想与牵绊。太强念的牵绊,上天会将它收回的。
二十出头的时候,他很是荒唐了一阵。在医学院里,成了颇为出名的浪荡子。有一阵子他周旋在好几个女生之间。那时他又怎知,陈诺竟然是他的学姐,竟然就在他隔壁医院里实习?命运就是这么奇妙,竟然叫他与她之间,在那整整十年里,没有一丝一毫的交会。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的那个星期五。
很久很久以后,他曾经隐约问过一句陈诺当年的事。他问她记不记得,上中学的时候他们俩常常一起坐车上下学。
他至今难忘陈诺脸上那副愕然的表情。看向他的眼神,有一点类似看白痴的样子。
“你肯定是认错人了。”
她斩钉截铁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