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短篇小说 > 四合院:从下乡北大荒开始 > 第2章 抵达红星大队,签到奖励一袋精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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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转汽车,汽车再转牛车。

颠簸,是这趟旅途唯一的主题。

当车轮最后一次碾过坑洼,停在几间低矮的土房子前时,林凡和苏晚晴终于抵达了此行的终点——红星大队。

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牲畜混合的、一种近乎原始的气息。

来接他们的是大队长老孙,孙振华。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身板挺得笔直,退伍老兵的烙印深刻在骨子里。古铜色的脸庞被风霜侵蚀出深刻的沟壑,唯独那双眼睛,在看到他们时,迸发出一种灼人的明亮。

“两位京城来的娃娃,可算把你们盼来了!”

孙振华的嗓门洪亮,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我们这穷乡僻壤的,苦啊!”

他一边说着,一边挥动鞭子,吆喝着老牛。

牛车在土路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车辙,缓慢前行。

目之所及,一片荒凉。

所谓的村庄,与他们在火车上想象的田园牧歌没有半分关系。大部分住所,都是从黄土地里硬生生挖出来的“地窨子”,地面上只露出一个用茅草和泥巴糊成的穹顶,像是大地上一个个隆起的土包。

阴暗,潮湿,贫瘠。

这三个词,就是红星大队给他们的第一印象。

孙振华没有带他们去知青点,而是直接将牛车赶回了自己家。

那是一个比别家稍大一些的地窖。

门帘掀开,一股混合着霉味和烟火气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空间逼仄,光线昏暗,唯一的家具就是一个占据了大半空间的土炕,以及角落里一口豁了边的黑铁锅。

再无他物。

苏晚晴的脸色微微发白,捏着行李的手指不由得收紧。

“老婆子,来客了!”

孙振华朝里间喊了一声。

一个同样被岁月磨砺得面容黝黑的妇人走了出来,看到林凡和苏晚晴,脸上挤出一个局促又热情的笑。她没多说什么,转身就从外面拎进来一只处理干净的野兔,皮已经被剥掉,露出下面粉红色的肌肉。

这是他们能拿出的,最珍贵的待客之物。

晚饭时分,土炕上摆了一张矮桌。

桌上是两样东西。

一盘是黑乎乎的窝头,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得能磨掉一层皮。

另一盆,是兔肉汤。

整只兔子被剁成几大块,扔进锅里,除了盐,再无任何调味。一股浓重的土腥味混合着肉的膻气,直冲鼻腔。

苏晚晴拿起一个窝头,只咬了一小口,就感觉自己的牙齿在抗议。她又看向那盆汤,肉块在浑浊的汤水里翻滚,实在无法鼓起勇气伸出筷子。

她悄悄瞥了一眼林凡,发现他也在看着自己,眼神里带着一丝安抚的笑意。

林凡将视线转向孙振华。

“孙队长,嫂子,你们这么招待我们,我实在过意不去。”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压过了地窨子里的沉闷。

孙振华正准备招呼他们吃肉,闻言愣了一下。

“不嫌弃的话,这只兔子,让我来试试?”

林凡的嘴角挂着自信的弧度。

孙振华夫妇对视一眼,眼神里充满了怀疑。一个京城来的细皮嫩肉的娃娃,会做饭?还是做他们北大荒的野兔子?

但看着林凡真诚的眼神,孙振华还是把那口唯一的黑锅和灶台让了出来。

“那……那就让你试试。”

林凡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腕。

他在心中默念一句,一股玄奥的感觉瞬间流遍四肢。

【大师级厨艺】启动!

他拿起灶台边那把唯一的菜刀。刀身布满锈迹,刃口卷曲,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却毫无锋利可言。

林凡只是掂了掂,下一秒,手腕一抖。

那把钝刀在他手中仿佛活了过来。

刀光在昏暗的油灯下闪烁,只听见一阵“笃笃笃”的密集声响,原本一整只兔子,在他手下被迅速地分解。骨肉分离,每一块肉都被切得大小均匀,整齐地码放在一旁破了口的瓦盆里。

孙振华夫妇俩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

这手刀工,他们只在县城国营饭店的后厨老师傅那里见过!

没有料酒。

林凡直接拿起孙振华当宝贝的土烧酒,那是最烈的“闷倒驴”,辛辣刺鼻。他却毫不吝啬地淋在兔肉上,用手抓匀,一股酒气瞬间压下了肉的腥膻。

没有香料。

他只在墙角旮旯里找到了几瓣干瘪的大蒜,和一把在野地里薅来的野葱。

热锅,倒油。

仅有的一点猪油被他刮进锅里,随着温度升高,发出“滋啦”的声响。蒜瓣和野葱下锅,一股强烈的、带着焦香的辛辣气息,瞬间炸开!

香味,霸道地驱散了地窨子里所有的杂味。

兔肉下锅。

猛火爆炒,肉块的表面在高温下迅速收缩,锁住了内部所有的汁水。

孙振华家的灶台火候极难控制,可在林凡手下,拉动风箱的节奏,添柴的频率,都精准得如同丈量过一般。

转小火,加入清水,盖上锅盖。

“咕嘟……咕嘟……”

锅里发出沉闷的炖煮声。

一股难以形容的浓郁肉香,混合着葱蒜被煸炒到极致的焦香,从那口破锅的缝隙里,顽强地、霸道地弥漫开来。

它填满了整个地窨子。

它顺着烟囱钻出了屋顶。

它飘到了屋外,引得几个在泥地里打滚的孩子,不约而同地停下动作,抽动着鼻子,口水从嘴角流了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当地窨子里的香味浓郁到几乎化为实质时,林凡揭开了锅盖。

一盆色泽红亮,汤汁浓稠的红烧兔肉,被端上了炕桌。

孙振华一家人眼都直了。

“这……这是俺家那兔子?”

孙振华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他不敢相信眼前这道宛如艺术品的菜,出自他家那口破锅和那只普通的野兔。

他试探着夹起一块肉。

肉块被炖得极其软烂,筷子轻轻一碰就散开了。

他将肉放进嘴里。

那一瞬间,孙振华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

肉质鲜嫩,几乎不需要咀嚼,就在舌尖上化开。浓郁的酱香混合着肉香,如同炸弹一般,在他的味蕾上轰然引爆。

他这辈子,在战场上吃过缴获的罐头,在酒席上啃过肥腻的猪头肉,却从来,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东西!

“吃啊!都吃啊!”

他含糊不清地吼了一声,自己又夹了一大块塞进嘴里。

一家人再也顾不上客气,筷子如同雨点般落下。

风卷残云。

盘子里的肉很快被一扫而空,最后连那浓稠的汤汁,都被孙振华用黑面窝头刮得干干净净,盘子亮得能照出人影。

看着他们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纯粹的满足,林凡的心底,某种东西被触动了。

【叮!】

【抵达新地点“红星大队”,签到成功!】

【获得奖励:“精白面粉一袋(30斤)”!】

系统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起。

饭后,孙振华夫妇看着林凡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那是一种混杂着敬佩、感激和一丝敬畏的复杂情绪。

林凡从自己的行李中,拖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放到了炕上。

布袋落在土炕上,发出“噗”的一声闷响。

“孙队长,”林凡看着还有些拘谨的孙振华,真诚地说道,“来的时候,我娘怕我吃不惯这边的粗粮,特意给我塞了点细粮。”

“您今天这么破费招待我们,这面,您无论如何都得收下。不然我这知青,当得心里不安稳。”

三十斤。

精白面粉!

在这缺衣少食,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一点细粮的北大荒,这袋面粉的分量,重如泰山。

这简直就是救命粮!

孙振华,这个在战场上流血都不皱眉的铁打汉子,看着那袋白面,眼眶毫无征兆地红了。

他伸出那双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想要去摸,却又缩了回来,仿佛那是什么碰不得的圣物。

他抬起头,嘴唇翕动了几下,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最终,他只是紧紧握住了林凡的手,重重地点了点头。

这一刻,林凡不仅用一顿红烧兔肉征服了他们的胃。

更用这一袋沉甸甸的白面,彻底赢得了这位大队长的信任,和未来整个村子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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