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短篇小说 > 四合院:最爱降维打击 > 第3章 受伤流血,空间戒指
换源:


       逃进山里的土匪没多久就因伤坠马,可他不敢耽搁,现在的他已经吓破了胆,为了活命只能死命逃跑。

“到底是哪来的‘点子’,今天算是栽大了,希望他别追上来。”

‘嘎吱’‘嘎吱’~

土匪深一脚浅一脚的在老林子里移动着。

段飞看着新出现的脚印一路尾随,可他毕竟不是专业的侦察兵,也犯了一个不小的错误,那就是顺着脚印和血迹走,而不是拉开点距离,因为这样追很容易被察觉。

被追的人对自己走过的路还是有点印象的,逃跑的时候更是会时不时转头观望。

“艹,追过来了,妈的!”

这土匪身上没有步枪,只有一把驳壳枪,子弹8发。

找了一棵一人合抱的树干躲着就那么看着段飞悄悄摸过来。

段飞只感觉浑身汗毛炸立,危机感萦绕在心头。

“去死吧!”

“啪~”

段飞下意识朝着一旁横跳,左臂感觉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火辣辣的。

一个侧滚翻后爆蹬窜出,他也看到了最后的土匪,不足20米。

没有去抓腰间的驳壳枪,而是晃动了一下肩膀,右手单手抓过上膛的步枪对着那土匪就扣动了扳机。

这一手着实出乎了那土匪的意料,而他也瞪着惊恐的双眼跪倒在了雪地上,脑后是一个拳头大的血洞,子弹居然打进了土匪的嘴巴里。

“这一枪蒙的挺准,不过也算是全都解决了。”

至此,12个土匪全部击毙。

段飞刚放松下来就感觉一阵眩晕,坐在雪地上看了一下受伤的地方,只是擦伤,但是流了不少血,甚至顺着胳膊整的满手都是。

突然,段飞低头看到脖子上挂着一枚青铜戒指,因为右手拿着枪,所以下意识用带血的左手查看了起来。

“嗯?怎么回事?这不是我上辈子古玩市场淘的破烂吗,怎么在脖子上挂着,还有怎么感觉里面是个空间?”

不信邪的段飞把戒指戴在了左手中指上,戒指沾了血后居然消失不见,只在中指末端留下一道划痕,而段飞这次则是看到了戒指的内部。

戒指里面没有‘药老’,没有系统,也没有土地和灵泉,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空间,长宽高大概20米,就是800个方,也不算小了。

“嘿~老子穿越没有系统,但是得到了一具变态的躯体和一个空间,这就足够了,要啥自行车!哈哈哈哈~”

段飞放声大笑了好一阵子,然后把枪收进空间再拿出来玩的不亦乐乎,最后把山里的三具尸体收进空间就赶着两匹之前拴着的马回到了自己的破屋。

此时村里活着的几名妇女已经聚集在了这里,现在对她们而言段飞就是她们活下去的希望。

“小飞啊,我们...”

段飞也没废话,他不想跟这几人有太深的牵扯,于是冷声说道:

“生火,做饭,再给我打点水。”

段飞进屋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肌肉,看到左臂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后再次感叹了一下这具身体‘变态’。

端着水进来的自然是翠儿这唯一一个年轻姑娘,剩下几人也都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姿色。

“小飞哥,水打过来了。”

“好,放这儿就行,你也出去吧。”

看到段飞那冷冰冰的眼神,翠儿是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能把凶残的土匪团灭的人只能是比土匪还厉害的存在,她连直视段飞都不敢。

处理了一下伤口也不管几人怎么样倒头就睡了过去。

接下来的三天段飞天天进山打猎,收成倒也不错,打了几只野兔野鸡,不过因为没有深入的关系也没打到什么大家伙。

至于进山就能碰到野猪、黑瞎子啥的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段飞能打猎的关系,活下来的几人这几天过的反倒是比在村里的时候还要好,毕竟这年头粮食可是金贵的很,在山沟沟里能吃上一顿二和面的馒头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小飞哥,车,村里有车来了。”

段飞一听来了精神,立马起身出门就看到两台嘎斯卡车停在村子里,车上更是跳下来四十多名身穿军绿色棉服的军人。

“终于来了,我也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一旁的翠儿听到段飞的话有些害怕地问道:

“小飞哥...你要离开了吗?”

“嗯,不只是我,你们恐怕也要离开了,毕竟村子没了,壮劳力也没了,而且就这么点土地够干嘛的?”

一队军人看到段飞后立刻小跑过来,虽然没有举枪,可是所有人脸上都是露出了严肃的神色。

“同志,我们是剿匪部队的,你们是村民吗?村子里那些尸体是谁打死的?”

段飞深吸一口气上前一步说道:

“同志,你们好,我叫段飞是这里的猎户,那些土匪是我杀的,一共12人,他们是四天前晚上突然进村,进村后屠了整个村子,我屋子里的就是仅存的活人了。”

听到段飞这话后所有人都是露出了敬佩的神色,领头的军人更是敬了一个军礼。

“同志们,抱歉,是我们来晚了。”

之后段飞上缴了莫辛纳甘、三八大盖和一把驳壳枪,还有两个小黄鱼和一个大黄鱼,剩下的他全都放在了空间戒指里。

全部上交?开玩笑,段飞可不会那么傻。

“段飞同志,你的这把M14...”

“同志,这把枪我可以上交,但是我想加入你们部队,我与土匪不共戴天,希望同志能让我继续用这把枪杀尽土匪。”

两人又交流了一会儿,段飞得知面前的人就是这支剿匪部队的指挥官,叫张治国,军衔中尉,副连长,隶属第38军,也就是原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擅长快速作战和穿插作战,所以也是这个时期的剿匪主力部队。

张治国从几名活下来的女人口中得知了段飞的情况,身份没有问题,心里也觉得这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苗子,于是大手一挥,带着几人上车离开了村子,当然,带走的还有那十二具土匪的尸体和七匹马。

坐车行驶了两天,段飞也跟着来到了部队,看着战士们在校场训练也是有种上去试试的冲动。

哪个男人小时候没有过当兵梦,段飞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前世几十年的生活早就磨灭了这个想法,可是当下为了将来,入伍当兵是他唯一的选择!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