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历史小说 > 三国之我是吕布他哥 > 第十四章节 百姓收粮 代县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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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阳刚漫过烽火台的垛口,吕凌已握着新铸的镰刀立在田埂上。晨露在麦穗上凝作碎银,顺着麦芒滚落到他的青布短褂上,洇出星星点点的潮痕。身后百十来号士兵百姓正围着农具打转——曲辕犁的木柄还飘着桐油香,脱粒机的铁齿在阳光下淬着冷光。自开春起,他领着众人凿山开渠、垦荒撒种,此刻望着沉甸甸压弯杆的麦穗,喉结忍不住动了动。?

“都看好了!”吕凌弯腰攥住一丛麦秆,手腕轻旋间,月牙镰如银蛇穿草,半拢麦子便齐刷刷折在掌心,断口齐整得能数出麦秆的纹路,“这新镰比旧式的薄三分,刃口带弯,省力还不伤麦芒。”?

话音未落,身旁的老卒王二柱已举着镰刀直咋舌:“我的娘哎!这物件邪乎!刚那下比我平日快一半还多!”?

田垄间霎时活泛起来,却也掺着些嘀咕。蹲在田埂边的李婆子摸着新薅锄的锄板,指腹蹭过上面细密的防滑纹:“吕大人,这地收了真能分咱三成?”她往西北方向努努嘴,“先前可是王家的地,那伙人鼻子比狗还灵,回头要是找来……”?

“李婶子放宽心。”吕凌直起身抹了把汗,额角的汗珠坠在黄土里,洇出个小小的湿斑,“雁门关的地,从今日起谁种归谁。前儿发的三行耧车瞧见了?深浅能调,争取明年每户都分十到二十亩。”他顿了顿,往山坳方向扬了扬下巴,“那边的水库开春就能蓄水,到时候引渠过来,咱这旱地全成良田,再不用肩挑手担地浇田了。”?

“这些新家伙什都练熟了,往后春种秋收能省一半力气。”他掂了掂手里的镰刀,目光扫过众人,“省出的功夫,咱修水渠、拓荒地,日子还能差了?”?

这话像把火扔进干草堆。张屠户的婆娘拍着大腿笑:“可不是!昨儿狗剩他爹用脱粒机,半袋烟的功夫就碾完一捆麦,换先前得捶到日头偏西!”

雁门关地处边疆,在场的百姓基本都是守卫边防士兵的家属,这些年来,边关苦寒,一天能有两餐饭就算是生活美好的了,大多时候一天只能吃几粒稀米粥,或者搞点野菜去吃吃而己。

哪成想现在吕凌居然要给所有士兵的家属每户分地,这是他们从来都不敢想的事情。

而且这白白得的粮食,这以前可是王家的地,现在吕凌一句话就给收了,还要分给百姓三成,这天大的恩情让他们无比的感动。

十余天的时间,雁门关外的粮食全部收拢入库,每家每户都有了过冬的粮食,省着点吃坚持到明年都不是什么问题的。

收拢翻地之后,吕凌又拿出各种各样的粮种,一一的在给百姓做介绍,

“这东西叫荞麦。这东西不挑地,哪怕是烽火台脚下的碎石坡也能扎根,秋分撒种,霜降前就能收。白荞麦磨面做饸饹,黑荞麦能酿醋,连秸秆都能喂牲口。这荞麦就是救急的好东西呀,再冷也肯结籽。”

随后又拿出另外一类种子向着百姓介绍。

“这个是“油麦”。寒露前后种下去,叶片上裹着层白霜似的蜡质,能抗住初冬的早雪。磨成面粉能做莜面窝窝,滚水里一烫就熟,配着肉汤吃,还能做成干粮。更妙的是,莜麦根须能固沙,种在田埂上还能防着风沙吞了好地。”

“大人这些玩意的产量如何呀。”

吕凌呵呵一笑。

“产量惊人呀,你们就等着看吧。”

还有其他的很多粮种百姓都没有听过,但是吕凌一一给百姓介绍吧,陆陆续续有百姓登记领取了自己看上的种子,然后准备带回去自己家里的地上种植。

将近一个早上的时间,吕凌都在安排发布这些耕种的物资,还有各种农具的安排,

系统里购买的种子产量惊人,对比现在的粮食产量起码要翻三到四倍,但吕凌并没有明说,只怕百姓觉得他胡说,只等到时候可以收成了之后,百姓自然就会晓得。

粮食事关重大,不得不上心。

残阳把代县的城墙染成紫黑色,城门口的吊桥歪歪斜斜挂在护城河上,木栏间缠着半具甲胄,肋条骨像断折的树枝戳向天空。鲜卑骑兵的马蹄印里,暗红的血渍早已凝成果冻状,混着脑浆和碎骨嵌在青石板的凹坑里。?

北大街上,粮铺的门板被劈成数段,柜台后的血泊里浮着半截孩童手臂,指节还保持着抓握的姿势。几个没来得及拖走的尸体摞在街角,最上面的老妪被削去了半边脸,露出的牙床还咬着块染血的粗布——许是临死前想堵住哭喊的孙儿。?

黄家大宅的朱漆大门早被烧得只剩焦黑的门框,院墙上的“耕读传家”匾额坠在地上,被马蹄踩成了木屑。正屋的梁柱还在冒着青烟,梁上悬着的几具尸体晃来晃去,都是被麻绳勒断了脖颈的女眷,裙摆上的暗纹牡丹沾满了污泥和血污。西厢房的炕洞里堆着十几具烧焦的尸骸,蜷缩得像晒干的虾米,有人还保持着双手护头的姿势,指骨却已与炭灰融为一体。?

巷子里传来铁链拖地的哗啦声,几个鲜卑兵正用铁钩勾着俘虏的锁骨往前走。被拽着的汉子裤腿早已被血浸透,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带血的足印,他身后的少年被打断了腿,只能用手肘在碎石上爬行,磨破的皮肉里嵌满了沙砾。而在更深处的酒肆残垣后,三个披发的女子赤着身子倒在地上,其中一个的头歪成诡异的角度,嘴角还挂着未干的白沫,鲜卑兵的皮靴正踩着她的手腕调笑。?

乌鸦在牌坊顶上聒噪地盘旋,时不时俯冲下来叼走地上的眼珠。风卷着纸钱和灰烬掠过街道,卷起某户窗台上滚落的拨浪鼓,鼓面上的红漆裂成蛛网,还沾着块带毛囊的头皮。城中心的钟楼早已没了钟舌,只剩撞钟的横梁上钉着几十颗头颅,长发垂落如鬼爪,眼眶里积着雨水,倒映着这片被血浸透的人间炼狱。

“哈哈哈!大首领!”满脸血污的鲜卑骑兵将沾着脑浆的弯刀往城砖上蹭,血珠顺着刀刃滴在脚边的头颅上,“这代县比草原暖烘烘的强百倍!不如收拾出来做咱们的王帐,往后再不用啃冻硬的肉干了!”他一脚踹开脚边的孩童尸体,靴底碾过碎骨发出咯吱声。?

被称为大首领的贺狐奔正用汉人的青瓷酒杯灌着抢来的烈酒,酒液顺着络腮胡淌进甲胄,混着血水流成暗红的小溪。“早该踏平这破城!”他将酒杯往地上一掼,瓷片溅在黄家大宅的门槛上,“打进来时那些汉兵连弓都拉不满,简直是等着咱们来拿!”?

“就是!”旁边一个独眼骑兵扯开衣襟,露出胸口狰狞的刀疤,“末将带队冲西城门时,那些老弱残兵连像样的阵型都没摆出来,一刀一个跟切羊肉似的!”他舔了舔嘴角的血渍,目光扫过街角裸死的女尸,露出阴狠的笑。?

贺狐奔猛地拍了下案几,案上的人头颅骨碌碌滚到阶下。“传我命令!”他一脚踩在朱漆门槛上,靴底的铁钉深深嵌进木头,“告诉草原上的大小部落,肯归顺的就搬进这代县,粮库里的米粮分他们三成!”?

“大首领英明!”数十个鲜卑头领齐声咆哮,腰间的人头骷髅串叮当作响,“大首领英明!”喊声响彻残破的街巷,惊得牌坊上的乌鸦扑棱棱飞起,叼着的眼珠从空中坠落,砸在贺狐奔的靴前。?

消息像野火般烧过草原,半个月内,大小二十多个部落赶着牛羊涌入代县。贺狐奔的牙帐外日日竖起新的狼旗,能战的骑兵很快涨到五万,铁甲在城墙上反射的寒光,比残阳更刺目。他们分兵四路,马蹄踏碎幽州的秋霜,涿郡的麦田、渔阳的牧场,处处燃起狼烟。?

蓟城的州牧府里,刘虞攥着奏报的手指关节泛白,案上的青铜灯台被他撞得摇晃,灯油泼在地图上,晕染出一片深色的污渍。“鲜卑蛮夷竟敢如此!”他花白的胡须簌簌发抖,声音里带着压抑的怒火,“传我令,派使者持节去代县!告诉贺狐奔,立刻带着部众滚回草原,否则我奏请朝廷,调齐大军踏平他们的帐篷!”?

侍立的参军张肃欲言又止,望着主公颤抖的背影,终究只是低声应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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