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都市小说 > 我要打篮球 > 第四章黄皮肤的“艾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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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斯主场对阵公牛的比赛,第三节还剩4分多钟,分差咬得很紧。刘征坐在替补席末端,手指无意识地敲着膝盖——这是他今晚第三次被教练叫到边线,却始终没得到上场信号。

“别紧张,”旁边的老控卫德里克拍了拍他,“锡伯杜的体系里,新人想出头,得先证明自己‘不犯错’。”

刘征点点头,眼睛却盯着场上。公牛的替补控卫正用一个快速变向过掉尼克斯的防守,轻松上篮得分。那套动作不算花哨,却让他想起了录像里艾弗森的经典镜头——同样的灵动,同样的出其不意。

终于,第四节还剩6分钟时,教练朝他挥了挥手:“刘,上!”

刘征猛地站起来,腿有点麻。他冲到技术台旁,听见身后传来托尼的嘟囔:“垃圾时间的王者来了。”

上场后,他迅速落位防守。公牛的主力控卫显然没把这个黄皮肤新人放在眼里,连续两次用身体强吃,都被刘征靠着预判断下传球。场边的尼克斯球迷开始零星地鼓掌,连锡伯杜紧绷的脸都缓和了些。

轮到尼克斯进攻,刘征在弧顶持球。防守他的是公牛队以“铁闸”著称的替补后卫琼斯,身高比他矮半头,但臂展惊人,正弓着腰,双手张开,像头随时准备扑上来的猎豹。

队友们都在跑位,试图拉开空间。刘征运球的节奏很稳,左手、右手,篮球在他指尖像有了生命,拍击地板的声音清脆得像鼓点。突然,他一个加速向左突破,琼斯立刻横移封堵,重心压得很低——这是防守变向的标准姿势,连乔丹当年防守艾弗森时,也常用这招限制对手的第一步。

就在全场以为刘征要强行上篮时,他的手腕突然一抖。

篮球像被施了魔法,从左手瞬间切换到右手,身体重心跟着猛地右移,一个幅度极大的体前变向,几乎是贴着琼斯的身体晃了过去!

琼斯整个人被晃得失去平衡,踉跄着向前扑了半步,等他回头时,刘征已经杀入禁区,面对补防的中锋,轻巧地一个挑篮,球擦着篮板飞进篮筐。

“哗——”麦迪逊广场花园的观众席炸开了锅。解说员的声音陡然拔高:“天呐!这个变向!像极了当年的艾弗森!琼斯被彻底晃晕了!”

替补席上的兰德尔猛地站起来,攥着毛巾的手停在半空。连一直面无表情的锡伯杜,都下意识地往前探了探身子。

刘征落地时,心脏狂跳。他没敢庆祝,只是迅速回防,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这个变向,他在德鲁联赛练了无数次——每天对着镜子调整重心,反复打磨运球的力度,甚至模仿艾弗森的脚步节奏,直到能在高速移动中做到“人球合一”。

比赛暂停时,德里克拽住他,眼睛发亮:“你刚才那下,把琼斯的鞋都晃掉了!”刘征低头一看,果然,琼斯的左脚球鞋鞋带松了,正弯腰系鞋带,脸色铁青。

回到更衣室,气氛明显不一样了。托尼递过来一瓶佳得乐,没说话,但眼神里的轻视少了些。兰德尔走过来,扔给他一条毛巾:“刚才那球,还行。”

晚上回公寓,刘征收到了易建联的微信,附带一个视频——是他刚才那个变向的慢动作回放,配文:“有点当年艾弗森的影子,继续练。”

他点开视频,反复看了三遍。画面里,自己的动作还有些生涩,变向时的重心起伏比艾弗森大,但那瞬间的爆发力和对时机的把握,已经有了几分神韵。他想起大姚说过的话:“NBA不缺天才,缺的是‘把一招练到极致’的人。”

第二天训练,锡伯杜特意让他和主力阵容合练。防守他的是兰德尔,这个脾气火爆的球队老大,今天却异常认真,每次对位都用尽全力。一次攻防转换中,刘征故技重施,想用变向过掉兰德尔,却被对方用身体死死顶住,球差点脱手。

“光会耍花活没用,”兰德尔喘着气,眼神却带着点认可,“下次变向,记得先看队友的位置。”

刘征点点头,捡起球重新组织进攻。他知道,一个logoshot可能是运气,一个crossover或许能惊艳全场,但要在NBA真正立足,靠的不是这些“高光时刻”,而是把每一次运球、每一次防守都做到极致的耐心。

训练结束后,他独自留在球馆,对着空篮练习变向。汗水滴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像极了他此刻的心境——不再是刚来时的惶恐,而是多了份踏实的笃定。

毕竟,能让篮球之神都吃过亏的技能,既然能被复刻,就该让它在赛场上,绽放属于黄皮肤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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