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在这里?”方世怔了好久才憋出这么一句。
陆星神色复杂:“这个问题也是我想问的。”
看起来,她的惊讶一点也不比方世要少。
要知道,就因为她的血统,一出生就是为了此时此刻做准备,即便虚无缥缈。
不过不知该说幸运还是不幸,这一天竟真的发生在她身上。而且面前这个本以为普通的同学,竟也被卷了进来。
陆星轻叹:“看来你也是传说中三十六天圣的后裔,体内流淌着三十六天圣的血液。”
“三十六天圣?就是历史书上第一章提到的创世神灵?可……可那不是神话传说吗?”方世错愕道。
“或许是传说,也或许真实存在。以前的我也是将信将疑,但现在发生的这一切,足以证明,这世界上确实存在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力量。”
陆星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小罐药粉,示意方世自己擦擦脖子。
“这是?”方世忙接过来,打开盖子嗅了嗅。
“我师父给我的,天罡市陆家的金疮药,药效极强,试试吧。”陆星漫不经心道。
方世赶紧用手指挖了一大坨往自己脖子上的伤口抹去。陆星眼皮微跳,不着声色的把小罐拿回来,重新放自己怀里。
陆星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很贵的,你省着点用。”
“啥?”方世忙着擦药没有听清,还没等他继续询问,就惊奇的发现伤口竟然已经开始缓慢结痂了,一时对这药粉赞叹不已!
“这药可真好使啊,等出去了让你师父也送我个十瓶八瓶吧!”方世两眼放光道。
陆星没好气的哼道:“还十瓶八瓶?这一小罐够买你那破公寓十套了。”
很快陆星的目光又黯淡下来:“而且,谁又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
方世也沉默了,此地的凶险他一来就见识到了。第一天就如此凶险,谁还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
两人沉默良久,方世打破寂静,问道:“陆星,你似乎知道很多,可以告诉我吗?”
陆星微微点头,道:“这些说起来,其实都并不算秘密。来这里的大部分人,应该都是早有准备。”
“根据家族志记载,当年三十六天圣各自都有血脉传承下来,虽然历史已经相当久远,各系支脉错综繁复,但各主家的族谱都记载的颇为完备,当然可能偶尔也会有疏漏。”
说到这里,陆星一顿:“比如你,很有可能就是遗落在外的三十六族的后裔。”
方世眉头微蹙,陷入沉思,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有关自己身世的事,他出生时就没见过父母,是吃小区百家饭长大的,他一直只以为自己就是个普通人,从没想过还能和什么三十六家族扯上关系。
“我之所以这样猜测,是因为这片源心之地只有拥有这三十六族血统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并且,浓度还不能太低。”
“源心之地?”方世呢喃道。
“没错,据传当年三十六天圣留下圣训,他们当年创世之初因有突发变故,未能完美构建世界,在将来必定有一天会天地崩解,而他们将这次劫难称为‘天解’!”
“这一劫难一旦发生就是灭世级的,届时需要三十六天圣的后人进入源心之地重塑世界。也正因此,三十六族从来不敢怠慢,即便已经过去了数万年,仍旧坚持为此事培养适格者,就为这一天的到来做准备。”
方世忍不住打断:“听你说的,你们都是来拯救世界的英雄,为什么刚才那人要杀我?不是应该大家一起并肩协力拯救世界吗?”
陆星轻叹:“因为这救世主,只能是一人。你以为人人都志在拯救世界吗?只不过是为了得到无以伦比的力量罢了。”
“这不就是养蛊吗?”方世皱眉道。
陆星轻叹道:“谁说不是呢,先努力在这活下去吧,毕竟活着才有资格去想以后的事情。”
“先不管这些了,我们先……”
“陆星……”
陆星看向方世,发现他的表情不知何时变得很复杂。
“你说只能有一人活着,对吗?”
陆星默然,她知道他想说什么,良久道:“如果我们能活到那个时候,我可不会留手。毕竟,我还有父母师父……”
方世拍拍她的肩,笑道:“那就好,反正我没什么牵挂。不过那也说远了,我啥本事没有,说不定早就死翘翘了!对了,你刚刚要说啥来着?”
“我们先去寻找‘解放’的契机吧,说不定还能寻到几个源力器物。”
方世张嘴欲问,陆星扫了他一眼继续说到:“每个能进入源心之地之地的人都是具有着隐藏的源力,未解放时与常人无异,即便得到源力器物也无法完全发挥妙用。”
“至于源力器物,则相传我们的世界之核乃是一个笼罩在金雾中的器物,本身在维持世界构成稳定的同时也分化衍生了独立的源力器物来辅助世界稳定。而它们,包括世界之核本身——源核,也都在这片源心之地中。”
“原本这一切,我只当做神话,但现如今的我,深信不疑!并且我相信大部分和我同样的传承者,此时也已经开始寻找了,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需要赶快动身了!”
方世眉头紧皱,听陆星这么说,他也觉得刻不容缓。在这个残酷的“斗兽场”中,没有实力只会成为待宰的羔羊。他没有陆星那么强悍的战斗技巧,‘解放’就是他变强的唯一途径!
方世一把把那怪鸟的尸体抄在手上,猛的站起来道:“那快出发吧!”话音还没落完只觉得眼前一黑就要仰面栽倒。
陆星无语,一把薅住他衣领,道:“起那么猛,而且你把那鸟拿着作甚,准备烤了吃?那才几两肉,还不如那怪蛇呢。”
方世晃了晃脑袋,有些尴尬的笑道:“我不是看这家伙喙还挺锋利的,寻思带身上也算个防身兵器嘛!”
陆星白眼道:“你真不怕它臭了。”然后不知从哪掏出来一把匕首,随手扔给方世,“这个给你防身用吧,我主要用玻璃珠,不怎么使匕首。”
方世一把接住,举到眼前端详一番,这匕首做工颇为精美,深紫色的刀鞘,暗金色的线条花纹,组成了一个“陆”字。抽出一截刀身,只觉得寒气逼人。
“好东西!”方世嘿嘿一笑,随手把鸟尸往身后一抛,美滋滋的把匕首插在裤腰带里。
“好了!咱们出发吧!”方世伸了个懒腰道。
不过要往哪走呢,两人尴尬的对视了一眼,竟都是毫无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