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拿来了用一种麻绳制作的麻布,虽然很粗糙但还能使用,锦陌便将麻布裹在黑鹰身上。
她将剩余的草药捆好,放到黑鹰手上:“这些草药你拿回去,煮水喝,每天三次。”
黑鹰拿好了草药,已经将眼前的人看呆了,哪里还顾得上伤口疼不疼。
一些群众见到锦陌在给黑鹰治伤,纷纷赶来凑热闹,就连杵着拐杖的年迈巫医也跑过来瞧。
巫医也知道那些草药的特性,但他从来没见过会治病的雌性,而且这人还是陌,陌跟她阿母一样只知道待在家里吃喝,或者调戏部落的年轻雄性,怎么突然就会治病了?
“陌,你是怎么知道艾草可以止血的?”巫医问道。
这个时候她要是解释自己本来就会,恐怕是行不通的,既然这里的人都相信神明,不如她就编一个好了。
“我在昏睡的时候,得到了神的指示,他告诉我的。”
巫医脸上带着一丝诧异,又连忙问:“那神还跟你说了什么?”
“神说,我们部落不会被吞并的,不仅不会被吞并,还会发扬光大,我们都会得到足够的食物。”
锦陌是想借此来安稳人心,战争之后,家园破碎,许多人都被掳走了,还死了很多青壮年,所有人都将心沉了下去,连空气都是阴暗的,这个时候,他们都需要靠信仰活下去。
巫医叹了口气,他看着人们带着希望的眼神,不忍心告诉他们真相,但陌说神会保佑他们,他就相信神一定不会让他们灭亡的。
“神真的给了你启示吗?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了,我们部落就有救了。”
巫医说完,人群中一个雄性又问道:“可是我们现在只剩下两百人了,还多是一些老弱,冬天快来了,我们该怎么度过这个冬天呢?而且,浩水部落的人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们会打回来的!”
“对啊,巫医大人,首领大人也病了,不能在带我们打猎,部落的食物也不多了。”
“巫医大人,你快拿个主意,或者,我们推举一个新的首领吧。”
……
人们发出各种议论的声音,巫医一时间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首领石因一次打猎被野猪撞上,回来后身体就进了邪火,再也站不起来了,首领的儿子们也都还小,大儿子体弱多病,无法继承他的位置,现在部落很需要一个强干的雄性来成为新的首领。
巫医自知时日无多,他已经头发花白,身躯佝偻,但他不能在这个时候倒下,因为部落还需要他撑着。
“大家别着急,一定会有办法的,我们去找首领大人,让他推举一个新的首领。”
人们听到巫医这么说,也都附和着:“对,我们去找首领,让他出个主意。”
众人到了首领石的屋子,还未进门就听到一阵猛烈的咳嗽。
石虚弱得躺在床上,旁边是他的孩崽们在围着他,最大的那个有二十来岁的样子,他正熬制着一股血色的汤汁。
在部落里有传闻,重病的人喝下凶兽的心头血,可以得到它的力量,从而恢复体质,所以石就一直在喝这个。
“你们怎么来了?”石缓缓坐起身来,大口喘着气。
巫医道:“首领大人,我们是来找你拿一个主意的,我们部落需要一个新的首领,带领我们和浩水部落一战,否则我们都会死的。”
石想了想,现在部落里也只有黑鹰最强壮,打的猎物也最多,只是他这人太过简单,没什么智慧,要想打败浩水部落,必须要找一个更有智慧的年轻人。
“容我在想一想吧,咳咳咳,实在不行,就让黑鹰继承我的位置,现在来看,只有他的体质最好,也最有资格诞下强壮的后代,延绵部落。”
这时黑鹰听到首领唤了他的名字,连忙拉开了人群,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石,我不能做新的首领,我没办法带领部落打败浩水,上一次战争,我们就输了,而且输的很惨,我还差点失去了陌,石,你快点好起来好不好?”
有人在人群中说了一句:“对,石,你好起来,带领我们打败大鱼。”
石的大儿子抹了抹流出的眼泪,他跪倒在地上,脸上悲伤而绝望,“可是,阿父怕是活不过这个冬天了,呜呜呜……”
“孽崽,别瞎说!我好着呢!”石急得直拍床板,他可不想承认这件事,这会导致人心大乱的。
巫医替石把了脉,也只能叹气,石活了四十个日落,也到了油尽灯枯的时日了,他深知石还在逞强,只是不想让所有人跟着担心。
“首领大人,要不然,我们举行一个推举大赛吧,不管是我们部落的人还是别的部落,只要有能力就当选首领。”
石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好,就按你说的办,但要快一些。”
锦陌的阿父和阿父有许多孩子,他们都是雄性,但年纪都不大,她算是最大的一个,也是唯一的雌性,算日子应该有十七岁了,这个时代的人们都有一个传统,就是雌性在十八岁时一定要找到不止一个雄性,这样才会被人看得起,在部落也能抬起头。
所以阿父一心想撮合黑鹰和陌先举办结侣仪式,之后在找一个雄性,这样才能更快诞下子嗣,也能保护好他的女儿。
夜晚,在木头制成的小屋子里,锦陌的阿父在篝火旁边烧水,草席上是她的阿母,阿母正在睡觉,她向来不管几个崽崽的事情,不过要是她醒着,应该也会跟陌说几句话,因为陌是她最喜欢的孩子。
眼瞧着将要推举首领,阿父心里就有了盘算。
部落里优秀的青壮年没几个,而且要在冬日来临前储存食物,黑鹰打猎最厉害,是最合适的雄夫人选。
“陌,我去把黑鹰喊过来,你今晚就跟他交配。”
“交配”这两个字直冲锦陌的脑海,用五雷轰顶来形容都不过分,知道古人比较直白,没想到这么直白。
她坐在墙脚,对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习惯,看到自己的阿父和阿母也比较陌生,原本想着今晚就安静度过算了,没料到她这个阿父竟然盘算着这种事。
“我不要,我不要黑鹰,我不喜欢他。”
“没事,你阿母睡了多大动静都惊不醒她的,你不用在意,要是你实在不想,就去对面那个草丛,黑鹰会照顾好你的。”
阿父对这种事情已经稀疏平常了,他也有见到雌主带其他雄性进来,他会很给他们摞个位置,这是身为第一个雄性,应该有的大度。
所以他也会教育女儿,不用介意太多,不喜欢对方也没关系,只要能诞下强壮的子嗣,得到充足的食物就行。
锦陌嘴角微抽,这个阿父思想很开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