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没有出头之日,也没有容身之术。为了更好的日子,只有当强盗。
在这个时代的。贵族为了维护统治。手底下会有一些。士兵和护卫。杰克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和他们相比。怎么样。
没有人教授,也不知道到底如何。只能自己慢慢摸索。
在确定了当强盗的目标之后。现在就是要打探。消息。想办法知道。附近有什么有钱人。有价值的信息。
先前抽空去了一趟城镇。那里有一个酒馆。是欧洲人最喜欢去的地方。人来人往,可以打探到很多消息。
杰克准备在农闲时打一些猎物。到城镇去摆摊交易,换一些钱财。
杰克拿上了自己的猎弓。悄悄潜伏着到森林中去。连续几年的打猎经验。让他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猎手。
根据野兽的踪迹。杰克在森林中潜伏了几天。打到了两只兔子和一只火鸡。他把他们用草包裹着,再用一块亚麻布包上,小心翼翼地离开了村庄。
沿着山间小路行走几公里之后,来到了一处用木桩圈起来,有着二三十栋木屋的小镇。
在镇上住着的都是有一定身份地位和资产的人,乡绅,富农,手工业者。
镇中心有一个酒馆,离酒馆不远处是裁缝铺,接着是杂货商人,铁匠,屠户,面包作坊。
杰克把猎物带到屠户那里,得到了3先令1便士
接着他在镇上四处逛了逛,发现铁匠铺里只有一些农具,根本没有武器装备。
只有杂货商人那里发现了一把匕首,做工比自己做的好多了。可惜要价十个先令。杰克囊中羞涩根本买不起。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开。
打一次猎才得3先令,要打三次猎才够。不过家中还有一些积攒下来的皮毛,可以拿来换钱。
至于匕首,他已经有一把了就不用再买了。
杰克来到了酒馆内,用一便士点了两大杯啤酒,寻了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了下来。
整座酒馆是一栋木质的二层长屋,最里面是柜台,外面摆放着四五张桌子。此刻有着两三个人在饮酒作乐,看他们的装束,像是这个小镇的卫兵。
看来这里待不下去了,杰克作为一个偷猎者,如果被发现要被绞死的。他稳定了心神,使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紧张,不能引起对方注意。
三两口喝光了啤酒,慢慢从酒馆中走了出去。
外面太阳快要下山,要趁早赶回去。
这个时代还没有修建水泥路,乡间的泥巴路走得十分难受,因为买不起鞋子,杰克一天到晚都是光着脚走路,脚底结了一层坚硬的茧子。
就是这样也不时有尖锐的石子划到脚指头,一路磕磕碰碰。快天黑的时候终于回到了村庄。
把埋在泥地里的刀拿出来了之后开始了练习,挥刀三百下,举重三百下,长跑三十英里。
等到训练完成时,已经完全天黑,浑身大汗淋漓。用捡来的木柴在火塘生起一堆火来,用陶罐装了一点燕麦,在小溪边加了一点水。放火上煮成一团白色的糊糊,没有油没有盐就这样简单的解决了晚饭。
杰克吃下难以下咽的晚餐之后感到一阵阵作呕,但是没有办法,盐和油都吃不起,想吃到美味的食物只有早日摆脱穷困的现状。
杰克翻来覆去睡不着,仰望着外面明亮的天空。由于这个时代没有受到工业的污染,所以夜晚的星空显得格外的清晰。
不知不觉想起前世的父母,虽然他们沒有给矛自己什么亲情,但他们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亲情是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不管以前有多么怨恨,在脆弱的时候总会想起自己的亲人。
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年了,每当自已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感觉孤独,彷徨,无助。默默地想掉眼泪,不知未来在何方。
今天打探消息,还遇到了几个卫兵,如果不小心被抓住,免不了身死道消。死亡的危胁让他现在还心惊胆战。
或许就这么平淡地在这个世界过完这一生也不错。就是赋税重点,但是再怎么也不用面对死亡。没有人不怕死,但死亡来临时,人们才会感受自已的脆弱。
但是自己重活一世就甘心这么过一生吗?小说里主角穿越过不都是呼风唤雨,称王称霸吗?
可是小说总归是小说,现实中不存在这么多好运气和巧合。
杰克又陷入了纠结当中,不知道该怎么办。先前的豪气冲天一遇到现实就变得那么脆弱。
还是要做下去,做农奴永远不可能翻身的,既然重回一世就要轰轰烈烈干出一翻事业来,不求名垂青史,也要遗臭万年。
重新坚定了自已的信心,他便在昏昏沉沉中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杰克便起床和父母干农活,在下午的时候,他把这几年积攒的皮毛卖给了镇上的杂货商人,得到了三十先令6便士。加上昨天的三先令,总共三十三先令6便士,这在农奴阶级中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
杰克还在商人那里寻问了盐的价格,一小罐盐就要5先令。一罐盐能吃一两个月,一年下来几十个先令最少。农奴没有什么财产,根本吃不起盐,只有贵族才吃的起。
为了过上美好生活,从现在就要开始强盗生涯了。
趁入夜之时,杰克带上了自己制造的匕首,悄悄地潜行到了镇上。
在镇上转了一圈,踩好点,便寻了一个隐秘的角落等待。
每当有落单的行人出现,他就会悄悄地移动到目标身后,用一根粗大的木棍敲晕,迅速收刮好身上的财物,然后把目标移动到草丛中藏起来。
一个晚上收获二十几枚先令,一百多个便士,还有四五个银戒指,一把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