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得到系统奖励后,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出来花钱购物,心情不免有些激动和忐忑。
供销社里,人来人往,依旧是那副热闹的景象。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地摆放在货架上,散发着特有的气味。空气中弥漫着肥皂的香味、布料的染料味、还有各种杂货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胡建军深吸一口气,走到了卖粮食的柜台。
“同志,买粮食。”他对着柜台里那个戴着套袖、表情有些冷淡的女售货员说道。
女售货员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例行公事地问道:“买什么?要多少?有粮票吗?”
“买十斤白面,十斤棒子面。”胡建军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二十斤全国通用粮票,递了过去。
女售货员接过粮票,熟练地数了数,又用票证剪子在上面剪了几个口子,然后才转身去后面称粮食。
很快,两大包沉甸甸的粮食就放在了柜台上。白花花的面粉,黄澄澄的棒子面,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
胡建军付了钱,将两大包粮食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感觉沉甸甸的,心里却乐开了花。这可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奢侈!以前他买粮食,都是几斤几斤地买,而且大多是粗粮,像白面这样的细粮,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买一点点。
接着,他又走到了卖肉的柜台。
这个年代,肉是稀罕物,买肉的柜台前总是排着长队。胡建军也跟着排了一会儿,才轮到他。
“同志,买肉。”
“要多少?有肉票吗?”卖肉的师傅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屠刀,说话声如洪钟。
“买两斤肉,要肥瘦相间的。”胡建军说着,递上了两斤肉票和钱。
卖肉师傅接过肉票,眼睛一亮,咧嘴笑道:“行,给你挑块好的!”
他手起刀落,很快就从一大块猪肉上割下了一块肥瘦均匀的五花肉,用草绳一捆,递给了胡建军。
胡建军接过那块沉甸甸的猪肉,闻着那股子肉香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已经好久没有尝过肉味了!今天晚上,他一定要做一顿香喷喷的红烧肉,好好解解馋!
买完了粮食和肉,胡建军又去买了些其他的日用品。
他买了一斤细盐,以前他买的都是粗盐,又苦又涩。
他买了一盒“前进”牌火柴,以前他都是省着用,一根火柴要点好几次。
他还买了一块“灯塔”牌肥皂,闻着那股子清香味,就觉得舒服。
最后,他还用工业券买了一个新的暖水瓶。红色的铁皮外壳,上面印着金色的鲤鱼图案,看着就喜庆。有了这个暖水瓶,他冬天就能喝上热水了,不用再喝冷冰冰的凉水了。
当胡建军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供销社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一样,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成就感。
路上的行人,看到他手里拎着那么多东西,尤其是那块晃眼的猪肉,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胡建军挺直了腰杆,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
回到小屋,胡建军将买回来的东西一一摆放好。看着那堆满了半张桌子的粮食、肉、盐、火柴、肥皂和新暖水瓶,他心里感到无比的满足和踏实。
这些东西,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改善,更是他新生活的象征。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生活,会越来越好,越来越有盼头。
他决定,今天晚上,就用这些新买的食材,给自己做一顿丰盛的大餐!
白面馒头,红烧肉,再炒个小青菜!
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胡建军的心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他知道,这一切,才刚刚开始。只要有系统的帮助,只要他自己肯努力,他一定能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第十一章:久违肉香飘满屋,红烧肉炖起来!
回到那间熟悉又陌生的小黑屋,胡建军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将从供销社买回来的大包小包一一放在那张破旧的方桌上,每一样东西都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白花花的面粉,沉甸甸的棒子面,那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还有新买的盐、火柴、肥皂和那个崭新的红鲤鱼图案暖水瓶。
这些在别人家或许只是寻常物件,但在胡建军这里,却不亚于一笔巨大的财富。尤其是那块猪肉,散发着诱人的新鲜气息,让他的眼睛几乎无法从上面挪开。他已经有多久没有闻到过这么浓郁的肉香了?他自己都记不清了。以前在食堂吃饭,偶尔能分到几片薄如蝉翼的肉片,那都算是改善伙食了。像这样一整块两斤重的五花肉,那是他连做梦都不敢轻易梦到的奢侈。
他小心翼翼地捧起那块猪肉,凑到鼻子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子独属于新鲜猪肉的、带着一丝腥甜的香味,直往他鼻孔里钻,让他精神为之一振,肚子里的馋虫也开始不安分地蠕动起来。
“今天,说什么也得好好犒劳犒劳自己!”胡建军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他要用这块肉,做一顿最解馋的红烧肉!再配上白面馒头,那滋味,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他先是将新买的暖水瓶灌满了开水,感受着那崭新的铁皮外壳传来的温热,心里美滋滋的。然后,他开始为晚上的大餐做准备。
小屋里没有像样的厨房,只有一个用几块砖头搭起来的简易煤球炉子,上面放着一口黑乎乎的铁锅,那是他平时烧水煮粥用的。条件虽然简陋,但胡建军此刻却充满了干劲。
他先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木盆,这是他平时洗衣服用的,现在暂时客串一下洗菜盆。他将那块五花肉放进盆里,仔细地用清水冲洗干净。那肉质紧实,肥肉部分雪白晶莹,瘦肉部分鲜红细嫩,一看就是上好的五花肉。
洗干净后,他将肉放在一块还算干净的旧砧板上——这砧板还是他刚进厂时,一个老师傅淘汰给他的。他拿起那把用了好几年、已经有些卷刃的菜刀,开始切肉。他的刀工并不好,切出来的肉块大小不一,有的厚有的薄,有的方有的不规则。但他毫不在意,每一刀下去,都充满了期待。
他记得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母亲做红烧肉,会放一些冰糖或者白糖来炒糖色,那样做出来的红烧肉颜色红亮诱人,味道也更加鲜美。他这次去供销社,也特意花了几分钱,买了一小包碎冰糖,虽然不多,但用来做一次红烧肉是足够了。
他将切好的肉块用一个旧碗装着,又从角落里翻出几片干巴巴的姜片和一小段葱白——这是他以前偶尔改善伙食时剩下的一点点,一直舍不得扔。虽然不新鲜了,但有总比没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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