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半个月好消息不断。经国家权威机构鉴定,从标本的地下室里调取的墨锭和墨砚磨成墨水后,与这三箱日记的墨水成份一致,有力地证明了这份时间跨度是130年的日记是出于同一人之手。另外装有他两个儿子遗物的小木箱也在地下室找到,里面的两份由国民政府陆军部颁发的荣哀状也找到,名字与日记中所记载的相符。同时解剖科与透视科也联合出具报告,证明标本确实有先天性的输尿管错位。还差关于民间救助组织“励进会”的关于陶之章的资料,但据何秘书说,该组织的详细原始资料已在四川抗战博物馆找到,正在跟博物馆进行沟通,让他们查找是否有关于陶之章的记录。
至此,该案例通过考证程序所需的三个方面的证据,有两个方面都具备了三个,有一个方面具备了两个。根据工作守则,每个方面要具备四个证据,该案例就可以出考证报告交给副院长审阅。天一决定在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开始看,一直看到1937年。
在1886年,出现了他的第四个名字,他叫做张鸿堂,字雨霖。当时的身份是四川康定府(现在的康定县)的一位典使(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和监狱长),下属典吏12名,负责当地的治安和囚犯的管理。据他的日记记载,他那时当官应该也当了有二十多年,已经是得心应手,对上级和下级的关系也处理得很好。但也不知是啥原因,他并没有子女,但有一妻一妾,日记中都是他日常处理公务的记载。但到了1890年,他应该是在工作中出了大问题,被免了官,之后就以陶之章的名字称乎自己了。
离开了官场之后,他做了一个小商人,做点大米的生意。到了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他托关系在新成立的川汉铁路公司里谋了一份差使,叫“职岁”(就是现在的公司财务),由于他精于帐目的管理,在进去后的第三年提升为“副司书”(就是现在的财务副总监),由于工作关系,他跟川汉铁路的高层有很多的交往,日记中记载,当时的川汉铁路是聘请川籍留美工程师胡栋朝、陆耀庭负责勘测选线,预定之川汉铁路线,基本寻四川传统商旅水道,途经:成都府-直隶眉州-嘉定府-叙州府-直隶泸州-重庆府-直隶忠州-夔州府,共5府3直隶州官署地,均是当时四川最主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他当时为该铁路的建设也是倾尽了心血,经常无日无夜地加班,有意思的是,他还跟詹天佑总工程师、颜德庆副总工程师开过很多次会议,讨论了很多关于铁路方面的预算问题。
但到了1911年五月,由于清政府宣布将铁路干线收归国有,并与英、法、美、德四国银行团签订借款合同,将粤汉、川汉铁路拱手出卖给外国。清政府夺路卖路的行径,激起全国公愤。6月17日,川汉铁路公司在成都召集股东和各团体开会,一致决定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拚死“破约保路”。陶之章也加入了“同志会”,当时的四川总督赵尔丰武力弹压保路民众,他在一次游行示威活动中被官府的人用大刀在背上砍了一刀,留下了一道长达一尺(大概33厘米)的伤疤。由于他加入了同志会,铁路公司也解雇了他,被砍伤后,他在家休息了三个多月,在以前当官时的朋友的关照下,他就去了自贡做起了食盐的贩卖生意。
至此,这份跨度达130年的日记已经大概读完,何秘书也从四川抗战博物馆找到的“励进会”的资料里查到了陶之章这个会员。该资料也算详尽,确实记录了他的一些工作情况,与日记记载的相符。天一提供了日记中提到的关于川汉铁路的三十多位高层人员的名单交给何秘书去核实,用以确认日记的真实性。另外叫他去查阅四川保路运动中“同志会”这个组织是否有陶之章这个人,同时叫解剖科的刘科长去核实在标本的左后背是否有一道长达三十多厘米的刀伤伤疤。如果这些都能够得到证实,那就有足够的证据来通过该案例的上半部分考证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