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浪漫小说 > 情剩! > 11凡山悦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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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西安回来的第二天,吴悦买了一堆零食去于凌家。承包食堂之后,他就没再去过于凌那里——他太忙了。

轩轩一开门,就被吴悦抱住:

“想我没有?”

“想了,我的玩具呢?”

吴悦拿出一个洋娃娃说:“没有玩具就把我忘了是吧?”

轩轩接过玩具说:“不是,还想吃你做的饭。”

“妈妈呢?”

“妈妈还没起呢!”

“啊?”吴悦心里纳闷:他的凌姐姐怎么会不管孩子自己在那睡懒觉呢?

于凌的房门开了一道小缝,吴悦听见于凌在不停的咳嗽,悬一悬没把肺叶咳出来。走近一看,于凌面色通红通红的,脸上还明显胖了一圈。

“姐,你怎么了?”

“肺炎,输液好几天了,药一停就犯病。”

“啊?”吴悦心里咯噔一下,奶俅的!不会是误诊了吧……

他想起自己一两岁时,由于吃生蚕豆过敏,被家里的小诊所各种误诊。因为那些误诊和无效治疗,几天下来,吴悦差点就夭折了。据他妈描述,最严重的时候,面色发黄,眼珠一动不动。

后来,还是一家医院的退休教授回老单位碰巧遇到了,这才发现病因,把他抢救过来。

看来,于凌十有八九是走了自己的老路。他二话不说,抱起于凌就上了车。安顿好轩轩之后,拉着于凌去了市里的胸科医院。

到底是专科医院,主任医师通过一张CT,诊断出于凌口中的肺炎为——肺结核。至于她胖了一圈的脸,则是黑心诊所为了抑制病情,偷偷往每天输液的药水中加了激素导致的。

“奶奶的!我就知道!”吴悦牙床子都快磨出火星了,蛤蟆转长虫,又拖生个王八,三辈子没眼眉的玩意儿!会背几首汤头歌就敢开诊所,草菅人命。怎么就不能一个雷把那些人都劈死呢,这样的逮着以后先枪毙后审查,保证没有一个冤假错案。

给于凌办理完住院手续后,吴悦出去买了一堆生活用品。回来后又帮于凌打饭,护士给于凌打点滴时,吴悦还没从食堂回来:

“家属挺给力呀!”

“啊?”

“一看就是新婚吧,有轮椅不用,非得抱着你一趟一趟跑,瘦巴巴的还挺有劲儿……”

于凌笑了,当时她正在发烧,昏昏欲睡的,只知道有人在帮她检查,怎么来的都想不起来了。

“你们两口子现在可出名了,一上午都在议论你们。”

于凌会心一笑,这误会闹的有点大了,但是她也没有否认两人的关系:

“他就那样,傻乎乎的。”

“真羡慕你啊,两个人过日子,钱不钱的无所谓,关键是知道心疼人!”

于凌点点头,她是过来人,和万云风在一起时倒是锦衣玉食,但是一天到晚生闷气。自己在家忙活一天,做了一桌子饭菜,人家连个招呼也不打就去外边鬼混了。

反观吴悦,只要有他的场合,就没让于玲干过家务。光是通过今天一上午跑前跑后的就把万云风给比了下去。

那个万云风,打死他也不会做到这么周全。在他眼里,有钱了可以请护工,请保姆。“一秒钟几十万”的人,没必要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可是他却忘了,有些责任是必须要自己去履行的,这些凌驾于金钱之上的、最朴实无华的人的情感——恰恰也是他身上最欠缺的。

于凌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刚和吴悦相识的日子:那是一个笔友盛行的年代,手机还没普及到人手一部。学生时代的情窦初开,渴望了解异性的好奇心,造就了一对对单线联系的“地下工作者”。

经过老高介绍,预约成了于凌同桌的笔友,但是每次同桌都会跟她分享吴悦写的信。那时,吴悦的笔名还叫小煜儿——他很喜欢后主李煜的词。

小煜儿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开朗,也很幽默。他给同桌第一封信的开头语:初次见面,有失远迎,望请见谅!

还会时不时跟同桌分享一个笑话,天知道,这个小煜儿哪里听了那么多笑话。

而且,他还很会安慰人,有一次同桌跟别人闹别扭。小煜儿一封信就让她转怒为喜了,信上是这么写的:

到底是哪个挨千刀的气着你了?看我帮你骂他:狗熊带花没个人样,猪八戒啃沙果,只顾自己脆声,不管别人牙碜不牙碜。

缺德的挨刀的,四十里地没有人家,他个狼掏的;拙妻拗子,不通气儿烟袋杆儿,宁死爹不戴孝帽子,死爸爸哭舅舅宁丧钟的玩意儿!

罗圈腿,水蛇腰,装腔作势肿眼包。他就是屎壳郎上电脑桌——楞充小鼠标!

癞蛤蟆插鸡毛掸子——冒充大尾巴狼,癞蛤蟆趴在马路上——冒充迷彩小吉普,癞蛤蟆……也不知道哪儿来那么多癞蛤蟆……

小煜儿写了满满当当一张纸,同桌看了一半就乐得不行了。后来才知道,那些骂人的话,都是小煜儿在相声小品里学的。

有一次,小煜儿犯病了。他跟同桌诉说了和初恋相识相知的经历,还有分开后内心的不舍。

同桌没有小煜儿的口才,本来想安慰他,让他心情好一点。但是却说了很多初恋的坏话:什么初恋对他三心二意,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之类的……

听说小煜儿看完后把信撕了个粉粉碎,从那以后,就和同桌失联了。

于凌不忍心看着同桌这么内疚,同时也觉得小煜儿很可怜。就开始每天写信,让老高送给他,小煜儿在她的开导下很快就走出了低谷。

事后,小煜儿把于凌单独约出来,很隆重地问:“咱俩谁大?”

“我属马,你呢?”

“你当我姐吧!谢谢你。”

从那以后,小煜儿摇身一变,成了于凌的笔友,改名小新——他要学习蜡笔小新的开朗性格。新之助喜欢娜娜姐姐,于凌就是他的凌凌姐姐……

只不过,他一直在小新和小煜儿之间来回切换。高兴的时候没心没肺,郁闷的时候就“问君能有几多愁”。也正是因为于凌这个姐姐的关心,让他重拾了信心。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开始移情别恋,喜欢上了于凌。

他在于凌眼里,幽默心细有余,但是总给人一种不成熟的印象,脾气也挺大的。

于凌能发觉到吴悦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她有何尝不是呢?只不过还需要一点时间,让吴悦成熟起来。他们才上大一,四年的时间,足以让他脱胎换骨。这也是吴悦每回忆起于玲时经常说的:要是当初有后来一半儿的情商和成熟度,别人怎么会有可乘之机。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意外的骨感。就在吴悦慢慢“步入正轨”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个不速之客,不仅打乱了于凌的计划,也让吴悦有了危机感——他原以为,他的凌姐姐只属于他自己,奈何命中注定遭此一劫。

那个不速之客,是吴悦的高中同学。拥有一口以常年不刷牙为代价“把玩”出来的黄板牙,轻而易举就能“口吐芬芳”。别人是一白遮千丑,他是一胖毁所有。吴悦想不透,那个眯眯眼、一脸雀斑的死胖子,自带“生化武器”的黄板牙是怎么把自己的凌姐姐追到手的。

知道这个消息时,吴悦的脑袋嗡一下子炸了,他震惊地问于凌:

“为什么?”

“他往手腕上放了一把刀,我要不同意他就……”

吴悦急了:“下三滥!他死不死啊!”

于凌也急了:“他都那么说了,我怕万一……“

吴悦打断了于凌的话:“我还喜欢你呢!那我怎么办?”,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当晚,于凌托老高送了一封信:

小悦,我和他说清楚了,我俩不合适。至于你的问题——我们现在还小,很多事情都不一定。也许几年之后,你变得更优秀,或者出现了更合适的女生,那时的你,未必就觉得于凌有多么好……

于凌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气一下吴悦。她不满意吴悦当时的态度,虽然知道他很在意自己,可为什么不能跟他一起面对呢?如果这时候他能想到拉着于凌去跟高中同学解释清楚,或者出一个好主意,她还“改造”吴悦干什么?

吴悦看完信后,一脸惆怅。虽然成功拆散了黄板牙和于凌,但是在他看来,他的凌姐姐也拒绝了自己。他想起《倚天屠龙记》中的一段口诀:

五行之气调阴阳

损心伤肺催肝肠

藏离经失意恍惚

三焦齐逆魂飞扬

好一招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七伤拳。

这件事如果就这样草草结束,还有挽救的余地,可是吴悦又一次犯了傻:

那天,他在操场偶遇到了黄板牙和于凌散步。吴悦这个醋坛子,气的当时就想把黄板牙活劈了。碍着于凌的面子,他这才强压怒火离开。

于凌追过来想跟吴悦解释:“我就是想跟他说清楚,其实我……”

倘若吴悦能够稍微冷静一秒,也就明白于凌的心意了,以他的聪明才智,肯定能听出来。但是他的情绪已经失控了,他冲于凌大声咆哮:“去找你前男友吧!我算什么!”

于凌迟疑了几秒,狠狠赏了吴悦一个耳光,哭着走开了,那一巴掌也彻底打断了两个人的情分……